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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24日电 据广州日报报道,昨日,广东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自河源建市以来影响最为恶劣、单独1人作案9宗杀死10人夺11命的杀人案。
据当地公诉机关指控:家住东源县蓝口镇培群村、今年38岁、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的农民张友添,以摩托车搭客为名,在从2003年10月29日至今年1月28日短短的两年零3个月的时间里,自己一人单独作案9宗,杀死10人,酿成10尸11命惨案(死者中1人为孕妇)。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河源市和东源县及源城区公安机关经过两年多艰苦侦查,终于在今年2月4日将张友添擒获归案,成功侦破了自河源建市以来发生的最大一宗凶杀案,并将犯罪嫌疑人张友添推上了审判台。
据河源市检察院指控:张友添无视国家法律,因寻找刺激得不到满足,或者因小争执、或为灭口,8次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8人死亡;抢劫他人财物,致2人死亡,夺命11条。河源市检察院以张友添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劫罪向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4年1月16日晚上11时许,张友添驾驶摩托车到205国道东源县蓝口镇石古大王路段搭客。不久,一辆往龙川方向行驶的长途客车在石古大王路口停下,车上走下两名回家过年的打工妹蓝利梅(24岁)和刘丽珍(孕妇,20岁),说要搭摩托车到蓝口街镇。张友添见两名打工妹随身带有行李,认为她们在外打工回家过年,身上一定有钱,就产生抢劫杀人的恶念。他随即上前以极低的价钱引诱蓝利梅、刘丽珍搭乘他的车,后故意沿205国道往龙川方向行驶。
当车行至一偏僻路段时,张友添将摩托车开入村道约20米处的一条小道停下,从摩托车的挡水板中取出扳手,将坐在中间的蓝利梅打倒在地,又将刘丽珍杀害。张友添从她们身上共搜得1500元人民币后逃离现场。
为了逃避警方追缉和法律制裁,张友添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不断变换作案摩托车和变换作案地点,作案现场涉及紫金、东源、连平三县及源城区。这些被杀害者中,多数都是与张友添素不相识、无冤无仇、急于搭车回家过年过节的打工妹,张友添在杀害她们时,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和抢劫她们口袋里为数不多、离乡背井打工赚回来的血汗钱;更令人发指的是,张友添最后连自己的妻子和与他同租住一幢楼的男老乡也没有放过。
2005年12月28日,张友添租住源城区某巷的一楼,此后认识了租住同一幢出租屋三楼的老乡、52岁的单身汉张月华。今年1月27日夜,张友添到张月华三楼的卧室里看黄色影碟、饮酒至次日(农历除夕)凌晨,两人发生口角之后,张友添从床底摸到一把铁锤,当即用铁锤砸死张月华,并若无其事地回到一楼自己的卧室睡觉。2月3日(农历正月初六),张月华尸体在房内产生了难闻的尸臭味,当地居民遂向源城区警方报警。公安机关在勘查张月华被杀现场后,锁定张友添为重大作案嫌疑人。次日下午,张友添正在源城区一间市场公厕内准备将死者张月华的电视机和影碟机等赃物私下卖给公厕管理员朱某时,被办案民警当场抓捕归案。
昨日,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戒备森严,前来听审的受害者家属、该市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和旁听群众几乎坐满了审判大厅。当张友添被押进法庭大门时,人们怎么也想不到,这个身高只有1.6米、长得像一个小老头模样的罪犯,竟会是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的凶手。据悉,检察机关起诉张友添的材料足足装了10大皮包,各种现场证据装了近10个大纸箱。公诉人员光宣读起诉书便读了40多分钟。由于案情重大,在上午连续3个小时的庭审中,虽然中间只休庭了10分钟,但对张友添杀害10位被害人的举证尚未完成,下午2时30分法庭继续开庭审理此案。
在庭审中,张友添对检察机关起诉书上指控的罪行和提供的各种证据均供认不讳。由于案情重大、复杂,法院将对此案择日宣判。(曾焕阳叶仕欣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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