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3000人配1名社区民警 湘启动新一轮警务改革
着手在农村行政村设警务室
警务室可用有突出贡献的民警姓名命名
本报10月23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公安厅获悉,为增强基层治安防范力量、让公安机关和民警更好地服务群众,从现在开始,我省正式启动以在城市社区完善警务室设置工作、在农村行政村新设警务室为内容的新一轮警务改革。
记者了解到,今后,在各市城区和县城,原则上以社区为单位划分警务区,按实有人口每3000人配一名社区民警的标准,为每个警务区配备社区民警。对规模较小、治安平稳的城市社区警务区,实行一区一警,并以相邻警务区联勤的形式,加强协作配合;对规模较大、治安复杂的警务区,实行一区多警。在农村,可以一个或多个行政村划分一个警务区,实行一区一警,设立警务室;在农村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对于城镇化水平比较高、治安复杂的地区,可以实行一区多警。
省公安厅要求,凡设立警务室的地方,应统一悬挂“某某派出所某某警务室”的标志标牌。为增强警务工作的透明度和民警的责任感、荣誉感,经市(州)公安局批准,可以用一段时间来有突出贡献的民警的姓名命名警务室。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不得给驻社区和驻村民警下达破案、打击处理和罚没任务,不得指派驻社区和驻村民警从事非警务活动。驻社区和驻村民警要协助有关部门逐步建好治保、治安巡逻、保安、看门守栋4支队伍。
省公安厅同时要求,现有民警中,凡没有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的,原则上都要到基层一线特别是社区和农村警务区工作一段时间;今后,各派出所新增警力原则上都要充实到社区和农村警务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