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熊星星 通讯员 张仁港
市民黄先生近日拿到了自己10月份的水费通知单,仔细一看,他觉得其中“有问题”:在一级“阶梯”上,自来水公司好像都少算了一吨水,自家是不是被多收了水费?
记者看到了这张水费单,上面记录:从8月7日至10月4日,这58天内共用水79吨,其中49吨按一级水价计算。 黄先生认为,按规定,一个4口之家,一个月有25吨水可按最便宜的一级水价算,两月就有50吨,现在却只有49吨按一级价算。
面对黄先生的质疑,武汉市水务集团供水部副经理姚正解释:按照阶梯水价的规定,“一个月内用水25吨按一级水价计算”。可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抄表员不可能很精确的以月为周期,在固定日期完成对每家每户的抄表。为便于实际工作中的计算,经过向物价部门申请备案,集团出台了一套细则。该细则将每一级的用水量精确到“天”。
以黄先生为例,姚正进行了计算:先用“25(吨)÷30(天)=0.833(吨/天)”,计算出平均到每一天的一级用水量;接着用“0.833(吨/天)×58(天)=48.314吨”,这就是黄先生在这次抄表周期内应按一级价计算的用水量。为了不让用户觉得吃亏,对于小数点后的数字,集团采用“去尾数进一”的方法处理,于是得出黄先生家一级用水量为49吨。
对于这一解释,黄先生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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