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实习记者 仲毅作为南京重要的窗口之一,南京火车站拥有华丽壮观的外表、景色秀丽的站前广场,但由于该地区属于多家管理,使得黄牛、站外拉客、违章停车、卖假发票等现象屡屡发生。记者昨日了解到,为加强南京火车站地区的综合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秩序,《南京市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8月28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从11月1日起实施。 原本由市容局、市物价局、新闻出版局和市政公用局4家共同管理的南京火车站地区将变成由市综管办统一监督管理,对于各种违规行为,市综管办将依据《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多家管理鱼龙混杂
火车站广场上的鱼龙混杂现象究竟如何呢?昨天下午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镜头一:在火车站广场13路车站的旁边,两位腰挎小包、手持白色小广告牌的中年妇女不断向周围背包的旅客一遍遍吆喝:“还住宾馆啊?价格优惠。”原来,这两位中年妇女是该地区附近宾馆的“拉客工”,每拉到一个旅客去住店她们就可以根据住宿标准提取5-10元的提成。镜头二:“我打的可是市话,两分钟都没到居然收两块钱。”火车站广场左侧的一间杂货铺前响起了一位男子质问声。原来,该杂货铺市话费每分钟以1元进行计算。镜头三:“去哪里啊?站外就有车子。”又走两步,一位30多岁的妇女再次拦住记者。“去仙林多少钱?”记者问。“35块。”该妇女答。记者继续往前走,该妇女紧追不舍连续喊道:“30块钱,怎么样啊!”镜头四:广场上的角落里稀稀拉拉地堆着一些行李,一些民工模样的人也靠着行李就坐,个别人甚至还用报纸铺在地上睡起了大觉。
四家委托一家处罚
“之所以会接二连三发生种种‘劣迹’,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多家管理而造成的。”市综管办主任王宜告诉记者,以前火车站地区是由市容、物价、市政和新闻出版局4家分头管理,由于各自只负责打扫门前雪使得管理工作难上加难。比如说,有段时间集中严打“黄牛”。可是只要一有所行动,那些活跃在广场上的黄牛们就会迅速转移到车站内。由于每个部门对管理的区域都有严格的划分,当黄牛们躲避到车站内时超出了管理范围只好作罢,使得管理的效果和力度都不能到位。“这样一来,虽然我们有心严加管理,可由于分工太细也只能望‘牛’兴叹。”此外,原来广场上卖报的小贩们往往会将报纸拆分后进行销售,以前遇到此类事情由于没有权力只能督促他们退钱或者补齐报纸。“现在《管理办法》出台了,从11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原来4家共同管理的模式变成了由综管办统一管理,同时赋予的权力也从原来单一的协调权转变成处罚权。”从11月1日起,综管办的3支执法队将在火车站广场上分头巡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就进行阻止,并且会根据《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火车站窗口先试点
王宜告诉记者,码头、机场、长途汽车站、火车站等都是重要的窗口地区,代表着整个南京城市的形象。这次以火车站先行试点,也是在学习了同类城市火车站成功的管理办法并结合南京实际情况后才决定的。王宜告诉记者,目前综管办有18位工作人员具有执法上岗证,18位执法人员将被分成3个组,每个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还将与综管办执法人员共同进行一段时间的“实战”培训。王宜说,每天除了3个小组的执法人员乘电瓶车在广场上进行巡查外,3个简易岗亭和96个监控探头也将担负起整个广场地区的管理工作。
私停车辆可罚两百
“《管理办法》由总则、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和道路交通管理、公共秩序管理、罚则和附则共6章、28个条款组成,每种违规行为都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比如说,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第九条规定:禁止在火车站广场设置各类摊亭、摊点。需要在火车站其他地区设置摊亭、摊点的,应依法办理许可手续后按综管办指定的地点设置,并保持设施完好和周围环境整洁。市政设施和道路交通管理第十三条规定:火车站地区禁止出租车拒载或者强行拉客;残疾车、摩托车以及其他车辆违章带客;损毁、挪动窨井盖、路牌、指示牌等道路附属设施;向路面排放污水或者擅自进行污损路面的各种作业等6种行为。罚则第十九条规定:擅自在火车站广场停放车辆将被行政执法局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