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有关部门调查显示,由于缺少必要防护,我省农民工已经成为职业危害的主要受害群体,人身安全很难得到有效保障。为解决这一问题,我省卫生厅已出台政策,将在两年内逐步解决参合农民工的住院补偿问题,力争让已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的农民工都参加到合作医疗当中。
据了解,在我省农民工中,年龄集中在19~40岁之间的占75.3%%。他们大多在没有受到相应教育和集中培训的情况下进城务工,绝大部分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又大多从事苦脏累险差等工种,需要一定的劳动保护措施。然而现实状况是,农民工中,劳动安全卫生投入少、条件差,劳动安全事故争议多。以齐齐哈尔市为例,在910份有效问卷中,有9.7%%的农民工患过职业病,9%%的农民工受过工伤。还有一些用工单位不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只限于发放工作服和工作岗位必需的用品;牡丹江市被调查的800名农民工中,81.5%的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88%以上未办理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绝大部分农民工是在保障缺失的情况下,从事相当艰苦甚至高度危险的工作。他们所处的劳动环境较恶劣,特别是卫生条件差;他们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品和气体的几率大,职业病发病率很高。
据了解,为确保进城农民工能够享有相应的医疗保障,我省将大力调动进城农民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积极性,力争让已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的农民工都参加到合作医疗当中。
据介绍,进城农民工在所在城市患病入院后(包括急诊和正常诊),其家属要在3天内同所参加合作医疗试点县的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取得联系,并按照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要求用药和治疗。出院前要按要求存留好原始及复印的医疗文件,以便出院后报销和补偿。患者同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取得联系后,由县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与患者所在医疗机构取得联系,告知用药和诊疗方面的禁忌,确保患者有效的治疗。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在接到患者出院后的医疗档案后,在审核无误后,要在15日内将补偿金送到患者手中。(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