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南海法院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法官宣读判决书后,又宣读了“判后寄语”,对涉案的未成年人提出劝勉和鼓励。据悉,这一做法在佛山市法院尚属首创,它标志着佛山市少年审判制度改革正在走向深入。
被告人的父母深受触动
本案中的三名被告人阿勇、阿辉、阿亮(均为化名)因抢劫罪被判刑,去年8月13日作案时均未满18岁,其中阿辉生于1988年,另两人生于1989年。三人均住在南海大沥,去年8月13日,三人伙同同伴抢劫他人手机两部、港币300元、人民币50元,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南海法院认为三人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但由于犯罪时均不满十八周岁,且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另外阿亮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人,有立功表现,法院决定判处阿勇、阿辉有期徒刑一年半并适用缓刑,判处阿亮有期徒刑一年并适用缓刑。
法官在宣读判决书后寄语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在此希望三被告人一定要引此为戒……”三被告人听到寄语后,深深感激法官的良苦忠告,表示一定会好好接受改造,早日重新做人。其父母亦非常后悔,纷纷表示以后一定要多多与孩子沟通,以家庭温暖帮助孩子走回正道。
“判后寄语”体现人文关怀
南海法院院长曾振平表示,“判后寄语”的出现,使得以往严肃、生硬、概念化的法庭审判充满了教育、改造、挽救的人文关怀。“判后寄语”是指法官在裁判书结尾加上自己对该案的评论,在法理外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和道德感化。法官以朋友、亲人的口吻忠告罪犯,更能感化未成年被告人,打动其心灵,使其懂得做人的道理,以便诚心接受改造,重新做人,体现了法治人性化的追求,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南海法院会将“判后寄语”这一做法在未成年刑事案件和涉及家庭道德、伦理的民事等案件中加以推广,且要求法官在制作“判后寄语”时,不能流于形式,更不能千篇一律,而要针对每个案情特点、案犯的心理特征、个人家庭等情况,从规劝、教育的角度作出“判后寄语”,真正达到教育感化的目的。
三大举措推动审判人性化
近年来,南海法院在未成年人审理制度改革方面屡出新招,此次“判后寄语”推出后,南海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已形成庭前调查走访制、判后寄语制、跟踪回访制三大完善举措,实现了未成年人审判与挽救工作良性互动的局面。
南海法院的未成年人审理制度司法改革也受到了各级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继2003年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后,南海法院还在近日召开的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会议上作了专题经验介绍,受到与会代表的高度评价,并被授予“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庭前走访有助实施帮教
据南海法院负责人介绍,所谓庭前调查走访机制,就是在审判前通过走访全面客观地掌握未成年被告人的个人情况,为定罪量刑及帮教挽救打下基础。走访的主要内容涉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成长生活条件和接受教育情况、与家长学校沟通情况、性格特点、社交情况、日常行为、成长经历、犯罪原因、条件及犯罪前、后表现等。从而为有针对性地实施帮教挽救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而跟踪回访制,则是对每一个未成年被告人建立跟踪回访考察档案,了解其改造情况及思想动态,布置后续的帮教措施,通过全社会的合力,构建综治体系,实现未成年人犯罪防治工作社会化。(记者 杨秀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