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肖姗)昨天,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紧急通知,即日起至11月底,我省将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学校违规收取借读费、转学费、赞助费、点招费等行为将被严查。如发现乱收费行为,学生和家长可拨打举报电话12358。
此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范围是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教育收费行为。检查时限为2005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重大的乱收费行为可以追溯到上一年度。
检查内容包括:中小学校违反国家规定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或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快慢班、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行为;通过民办公助(私办公助)等形式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高额费用;高等学校定向生、特长生、预科结业生、专升本学生未与同等学历层次相同专业的学生执行同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违规向学生收取各类证书工本费、各类押金;各级各类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从中牟利;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违反国家规定挤占、挪用、平调、截留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资金等。
其中,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要重点检查违规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借读费、转学费,以及组织学生统一订购教辅材料等问题。高中则重点检查违规招收择校生和重复收取学费问题。对高等学校要重点检查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点招费、定向费、建校费和违规收取专升本费、转专业费、重修费等问题。对各类幼儿园重点检查2006年秋季开学后幼儿园是否按规定的保育教育费标准收费,有没有在保育教育费、伙食费之外违规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各类代办费,以及在规定的在园时间内违规举办各类培训班并收取培训费等。
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有关部门将进行查处。对于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的乱收费行为,特别是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等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严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