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业银行顺利通过中国银监会的资格审查,成功获得开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12家获得此项业务资格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兴业银行于2005年4月成功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本行目前已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基金、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等多项资产托管业务。 2006年3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结算函字[2006]18号)审核同意,兴业银行又成功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特别结算参与人资格。 兴业银行自2005年11月成功代销并托管了兴业趋势投资基金(LOF)以来,积极开办了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委托资产托管业务,使兴业银行的资产托管业务由单一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扩展到委托资产托管领域,为兴业银行今后开展企业年金、一对一客户委托资产、集合理财计划资产、社保基金、QFII、QDII等委托资产托管业务开辟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兴业银行创造了资产托管业务新的发展速度,截至2006年9月末,资产托管业务已成功托管了31只产品,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类产品5只,非证券投资基金类产品26只,资产托管份额规模约74.675亿份,资产托管净值规模约77.372亿元。 为积极开展各项托管业务,兴业银行资产托管从业务管理、操作流程、会计核算、内控监察等方面建立起了一整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努力实现托管业务运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资产托管部拥有封闭式独立的办公场所,办公区视频监控系统,24小时电话录音监控系统,完善的内控监察制度,专业的内控监察人员,确保了托管产品信息的安全;凭借完备可靠的会计核算系统、资产估值系统、投资监督系统、权限管理系统、专用资金清算系统及高效快捷的网银系统,在保障托管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充分整合系统资源,为产品和服务创新提供优质平台。在业务运行过程中,本行在业内率先开展了货币基金赎回资金“T+1”到帐的创新模式,业务运行期间,始终保持着托管运营0差错率,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责任编辑:徐金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