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80公斤硬币还欠款 法院要求欠款人支付额外费用
欠付执行款3704元,面对执行法官的上门催讨,姓朱的欠款人故意以几大袋角币偿还。静安区法院日前委托银行清点后,发现还欠款近700元,加上法院为此支出的费用,朱共应偿还1392.40元。
为了聘请专业人员清点硬币,法院联系了附近的工商银行,银行还按规定派出一辆运钞车和两名武装押运员,将近80公斤重的3蛇皮袋硬币运往银行清点。从上午10时30分左右,清点工作开始。经4名银行工作人员连续2个小时清点,才数了300余元。
为了加快清点进度,银行方面又增派了4名员工参与清点。到下午3时许,这批硬币的准确金额终于清点完毕,为3014.60元,共计有31790枚。随后,银行送来了清点“零碎钞票”所收取的手续费317元清单。
法院执行法官向前来缴费的朱母宣布,其子除支付欠缴的执行费689.4元外,另外还要支付逾期利息36元、案件执行费50元、
法院实际执行费(车辆使用)300元、银行清点手续费317元,合计人民币1392.40元。 (责任编辑:赵志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