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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年过五十岁,但尚军的气质仍不减当年
尚军简介:
1954年11月生,女,安徽太和县人,1992年1月至1997年8月任阜阳地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院长;1997年8月至1999年2月任阜阳市副市长;1999年2月至2005年4月任阜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等职,2005年4月任安徽省卫生厅副厅长。2006年3月29日因涉嫌受贿由安庆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逮捕,9月19日对其提起公诉。
公诉材料显示,尚军所涉嫌的职务犯罪事实均发生在其于阜阳市任职期间。检察机关指控,1992年至2005年尚军在阜阳市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发包工程、提拔调动干部、分配安置工作和干预案件等途径,先后收受41人所送钱款计人民币90万余元、美元200元,并为他人牟取利益。此外尚军还对98万余元的家庭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女副厅长的桃色新闻
一次县公安局的主要领导李某来派出所检查工作,尚军被安排去陪酒。散场时,李某喝多了,所长安排尚军到宾馆去照顾他。李某一把拉住她的手说:“小尚,还是你知道关心我啊……”然后就不老实起来……尚军一边应付着李某,一边说:“听说所里还缺一个副所长……”李某马上明白了,说:“你放心,副所长就是你的了。”尚军倒在了李某怀中。李某说到做到,很快尚军成了派出所副所长,不久又当上了指导员。
新来的公安局长知道尚军与前任领导有风流韵事后看不起她,不久就找个理由把她调到一个偏远的派出所任职。尚军不甘心,她又悄悄找到已调任县法院副院长的李某,让他把自己调到县法院工作。在李某的引荐下,尚军顺利调入县法院并凭着自己的身体“本钱”,博得了县里主要领导的好感。结果她用了不到3年的时间,就当上了县法院的副院长。
1990年春的一天,时任阜阳地委书记的王昭耀到县法院检查工作,尚军觉得大靠山就在眼前,一定要想办法靠上。于是从汇报工作到吃饭的酒桌上,她都使出了浑身解数,充分表现自己,很快就吸引住了王昭耀的眼球。
尚军见已经达到了初步目的,于是隔三岔五就跟比她大8岁的王昭耀“打成一片”。不久,尚军就坐上了太和县人民法院院长的宝座。王昭耀的家属在200公里外的宿州市,为了方便跟王昭耀厮混,尚军在阜阳市买了套房子,每到周末就名正言顺地回到“家”里,而这个“家”的“男主人”自然是王昭耀了。
不久,王昭耀告诉尚军,自己很快就要到省里任职,尚军觉得跟他提要求的时候也到了,就说:“我要是能调到阜阳来工作,以后到合肥看你就方便多了。”王昭耀当即表态,让尚军到阜阳中院任副院长。果然,在王昭耀当上安徽省副省长刚刚4个月的时候,尚军就如愿升任阜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昭耀高升之后,王怀忠成了新任地委书记。尚军千方百计接触王怀忠,而王怀忠早知道尚军与王昭耀的关系,正愁无法接触上王副省长呢,而尚军是再好不过的一块跳板。一次,王怀忠到市中院视察工作,中午吃饭的时候,尚军主动坐到王怀忠的旁边。两个人当着很多人的面在酒桌上眉来眼去。很快,尚军就成了王怀忠在阜阳国际大酒店总统套房住处的常客。
在“二王”的关照下,尚军很快荣升阜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此后,在“二王”的关照下尚军依然一路升官。阜阳撤地建市后,她升任副市长,接着又被任命为市政法委书记,一年后,她的第二个情人王怀忠升任副省长,她也升任阜阳市委副书记,主管政法、计生等工作……
摘自2006年8月湖北《前卫》月刊,作者为丁香、小钟,此文章主要内容先后被数家媒体转载或引用,进而被全国众多都市类报纸转载传播。本刊记者陈磊 发自安徽阜阳、安庆第[1][2][3][4][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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