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03年1月至2006年8月,中国检察机关共查处贪污贿赂犯罪67505人,有力地惩治和震慑了贪污贿赂犯罪。
23日,在北京举行的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次年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表示,对这些犯罪分子的查处,昭示了中国检察机关反腐败的坚定决心,清除了国家公职人员中的腐败分子,保障了经济和社会发展。
2003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共向政府有关部门和发案单位提出预防贪污贿赂犯罪的对策建议35834件,应邀举办廉政法制讲座44410次,同时创造性地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为有效遏制行贿活动提供了机制保障。“随着预防工作的加强和制度的完善,贪污贿赂犯罪在许多领域明显减少。”王振川说。
据了解,目前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均设立反贪污贿赂局,反贪工作人员达到36000余名。“但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必须坚持专门工作同群众路线相结合,为惩治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王振川说。
据介绍,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依靠社会公众打击贪污贿赂犯罪,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举报制度,专门设立了举报中心,配置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网站,为公众举报揭发贪污贿赂犯罪提供畅通的渠道,从而增强了检察机关发现和侦破贪污贿赂犯罪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