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物管应负责修复
本报讯楼道消防管道漏水,两家住户每天又要用桶接水,又要清扫积水,水被浪费了且还折腾人。日前,渝北区杨女士向本报投诉。律师表示,应由物管修复。
杨女士家住渝北区天龙支路任家梁子小区11栋一楼。 杨称,门前楼道的消防管道漏水已几个月了。物管来修过,但没彻底解决。找自来水公司,对方称不属于其管理范围。
日前,记者现场看到,杨家门前地面积了一层水,水中铺着几块木板,杨和邻居都是踩着木板进出。消防管道漏水主要有两处。一是接口处,下面正放着水桶在接。另一处是从管子上渗出来,横流在楼道内,没法用桶接。两家居民称,倒水、扫水都成了每天必要的工作,稍久一点不清扫,水就会流进屋里。
记者找到小区物管办公室,任姓工作人员说,之前他们曾多次修理,最后查明是阀门老化所致,只能修到这个程度。记者又将情况反映到任家梁子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知道该情况,他们将作进一步协调,争取早日解决。
对此,重庆市冠中律师事务所屠丙律师表示,物管有管理、维护小区公共设施的责任和义务,消防栓属于公用设施,应由物管方负责修理,若涉及相关费用,可从居民房屋大修基金中支取。记者赵远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