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20万字报酬仅3000元
一研究生耗时5个月完成,指称公司骗取劳务费
本报讯(记者李毅哲)研究生潘小姐致电本报热线63190000称:她受一公司之邀翻译20多万字的文章,耗时5个月,按市场行情应获2.4万元报酬,但最终却只拿到3000元。 她认为,该公司欺诈。
“市场行情应支付2.4万元”
潘小姐说,她是中国政法大学研二的学生。去年11月,在泛利亚联地毯有限公司上班的师姐胡学艳给她打电话,称受公司老总高先生的委托,找一位英语能手翻译国外大公司的背景资料,约20万字,报酬按照市场行情给,但未约定具体数目。
碍于同学之谊,潘小姐在没有签合约的情况下,接受了这份工作。花费5个月,终于完成了20多万字的翻译工作,并于今年6月将作品交给公司。今年10月,她终于领到报酬,但仅3000元。
“市场行情是120元/千字,我应拿到2.4万元劳务费。”小潘认为,该公司欺骗了她。目前她已委托一家律师事务所,准备提起诉讼。
公司老总拒谈此事
对小潘的遭遇,师姐胡学艳感到很内疚。她说,为了替小潘得到应得的劳务费,她曾连续找了老总三四次,“后来老总对我避而不见了”。她表示,小潘每次交给公司翻译成果,都是通过电子邮件,公司公用邮箱留有记录。
17日下午,泛利亚联地毯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说,小潘的事情由老总高宝华负责,其他员工不知情。
记者致电高宝华,他说:“此事无可奉告,想知道什么去问小潘自己。”随后他挂断电话。
律师:已构成起诉条件
铭诚律师事务所的奚伟律师认为,有两个事实构成起诉的条件:一、工作成果是否为小潘完成;按照该公司前员工胡学艳所说,公司公用邮箱留有小潘的工作记录,因此可以证明工作确为小潘完成;二、劳务费报酬如何确定;胡学艳曾是公司代理人,她与小潘有口头委托关系,她代表公司与潘小姐谈成业务,因此,胡学艳能够证明小潘的劳动成果。此外,按同类劳务报酬可以计算出小潘应该获取的真正的劳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