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某中学读高三的田野(化名)和妹妹有家不能回:亲妈刚和继父共同购买房屋没多久就因车祸身亡,随后两个孩子被继父赶出家门,只得住进小姨临时搭建的窝棚里。昨天,小姨田女士流着泪告诉记者,目前兄妹无人管理,两个可怜的孩子希望回到自己的家,只能让小姨替他们打官司。
买房后母亲车祸身亡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垂杨柳的田女士家,两间自己搭建的简单房子是田女士和丈夫居住的,挨着搭起来的一间4平方米的小窝棚是田野居住的房子。田野的房间里有一张床,还有一个书桌。田女士告诉记者,读高三的田野在学校成绩一直是第一,她希望孩子能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考上重点大学,目前妹妹因为无处居住,只能送回河北老家。
田女士表示,姐姐自从1997年离婚之后一直独身抚养两个孩子,直到2003年底跟赵先生再婚,后来两人共同购买一套30万的房子,“姐姐出了18万,占60%,对方出了40%,本来以为姐姐可以带着孩子幸福生活了,”田女士哭着说,“买房子没几天,姐姐突然在高速上出车祸身亡,我才看到他们之间立了一纸协议。”
记者看到,协议上写着,房子由二人共同购买,属于共同产权,按出资比例分配,双方死后房子由田野继承。“姐姐立协议时没想到自己会出事,所以她死后,田野和妹妹无法居住房子,亲爸爸也不抚养他们,我只能替两个孩子要回居住的权利。”田女士说。
亲爸继父均拒绝抚养
田女士认为,田野最应该由亲爸抚养,但是亲爸一直逃避抚养的义务,这点让她很不平衡。记者随后联系到田野的亲父胡先生,他回答记者说:“我一直都认为孩子应该由我抚养,但现在有很多财产纠纷还不明了,而且我认为他们不应该管继父那边要房子,养孩子的事情是责任,也是能力问题。”
继父赵先生表示,按照协议的规定,自己死亡之后房子由田野继承,但现在田野还没有继承的权利。赵先生认为,田女士太心急,自己不是不养孩子,而是没有能力养,而且应该按照协议办事。
律师称居住权难界定
北京君太博华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告诉记者,目前法律上对居住权很难界定,一般是在婚姻关系之内执行,比如夫妻俩离婚后,一方无房屋可以在另一方的房屋居住,但婚外关系一般不支持居住权。“田野母亲属于死亡,婚姻关系自动终止,这个协议类似遗嘱,按照协议内容,田野可以享有继承权,但目前赵先生还健在,继承条件不具备,法律上不大会支持居住权。”晨报记者周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