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名未满18岁的少年无证驾驶摩托车被交警查获后报了假名,办案民警拨云见雾弄清原委并对其从轻处罚,使违法少年及其家长深受教育。10月24日,沈河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雷殿新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
10月22日上午,在彩电塔附近冒雨值勤的沈河交警大队民警翟立群,发现一辆二人共乘的摩托车从西滨河路驶过,并且摩托车驾驶人没戴头盔。 翟立群遂驾车追上去将该摩托车截获。随即,驾驶摩托车的男青年被带到交警值勤岗亭。男青年自称姓侯,23岁。但民警觉得他满脸稚气,与其所报的年龄不符。民警立即上网对“侯某”的身份进行查询。结果电脑上显示的照片根本不是“侯某”。经民警耐心说服教育,“侯某”承认自己因为害怕被拘留而报了假名。原来,男青年小郝今年17岁,还未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法定年龄,其所驾驶的摩托车也是从朋友那里借来的。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当前交警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违法行为的规定,无证驾驶摩托车除依法扣留所驾摩托车外,还要对驾驶人罚款2000元并处15天行政拘留。当案卷报到大队领导面前时,主管副大队长雷殿新陷入了沉思。为了教育违法少年又不至于使他因为受到严厉处罚而思想走向极端,甚至仇视社会,雷殿新经请示后,决定将郝某的交通违法行为通知其家长,并且对郝某只进行罚款不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郝某的家长闻讯来到沈河交警大队。当得知交警对郝某从轻处罚时,其父连声感谢,并于次日主动交了罚款。他说:“是交警的人性化执法,救了我的儿子。”(吕良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