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月均收入780元 劳动合同签订率仅为53.7
%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需消除4大痼疾
法制网北京10月24日讯记者肖黎明中国企业联合会2005年抽样调查显示,我国企业基本都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度,被抽样的企业全部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中,劳动合同签订率为100%的占66%、95%至99%的占16%、81%至95%的占13%、50%至80%的占5%;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较高。 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第四届中国雇主论坛上了解到的,而今天同时“亮相”、由中国企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张彦宁主编的《中国企业劳动关系状况报告(2006)》(下称报告)则指出,据调查,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仅为53.7%。
报告指出,2005年,农民工的月平均收入为780元。农民工的工作条件普遍具有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的特征。在被调查者中,有超过80%的农民工每天工作多于8个小时。
报告提到,农民工就业环境差主要表现在:一是地方政府管理不规范。目前,针对农民工乱收费、搭车收费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
二是就业服务不到位,就业培训效果差。农民工就业信息渠道不畅,农民外出务工主要靠亲友获得信息,部分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虽然提供免费服务,但针对性差,效果不理想。一些非法职业中介机构违法经营的信息咨询公司,利用农民工缺乏经验和急于找到工作,以收取介绍费、提供虚假信息等手段骗取农民工钱财。实用性较强、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培训和技能鉴定往往收费很高,农民工往往支付不起,公益性的培训存在适合农民工需要的培训项目少,培训内容与企业实际脱节,只注重参加人数,不关心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等问题。
三是社会保障参保率低。目前,我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参保率普遍偏低,养老保险的普遍参保率为15%左右,医疗保险平均参保率为10%左右。工伤保险的参保比例相对较高。
四是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国家统计局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解决工资拖欠问题仍是进城就业农民工最迫切的要求。在被调查的4437名农民工中,有10%的农民工反映上一年以来工资被以各种理由拖欠,人均被拖欠工资7个月,金额1754元。还有一些企业存在着克扣或变相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每月扣留员工20%至30%的工资作为“风险抵押金”,要求工作满三年且不能出现任何差错,否则全部扣除。
报告总结说,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仍未从根本上打破,城乡分治的户籍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制度、住房补贴制度、子女教育制度以及分级管理的财政体制,严重制约了农村劳动力有效转移;另一方面是,一时的误区使农民工受到城里人观念的歧视,导致农民工在就业上受到工资歧视、雇用歧视和职业歧视。(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