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近日,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工商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促进我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此次整治的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一是商品房预售违法违规行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以认购(包括认定、登记、选号等)、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未开始预售商品房的。 二是恶意炒作行为:房地产企业发布虚假信息的;炒卖房号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的;房地产企业纵容雇佣工作人员炒作房价的。三是广告违法违规行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布预售广告的;广告中承诺售后包租、返本销售的;广告中有关房地产项目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内容存在虚假的。四是销售合同违法违规行为:未按相关规定与购房者签订规范的商品房预(销)合同的;房地产企业制定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格式或条款有免除自己责任、加重购房人责任或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的;订立合同前未向购房人明示预(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及格式条款的。五是房地产经纪违法违规行为: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未按规定采用经纪合同示范文本的;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的;在代理买卖过程中赚取差价的;经纪机构直接从事商品房买卖的。六是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交易环节违规收费的;销售商品房未实行明码标价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七是房地产交易中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省建设厅、物价局和工商局分别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其中,省建设厅举报投诉电话是0851-5360230、5360227,电子信箱csh@gzjs.gov.cn;省物价局举报投诉电话是0851-5251935(12358),电子信箱sj_jcs@gz12358.gov.cn;省工商局举报投诉电话是0851-6823257,电子信箱。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房地产交易中的违法违规线索。
作者:袁天志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