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实习生刘小娟通讯员斌川)找来乞丐当“替身”,制造车祸将其杀害,欲骗42万美元保险金。昨日,李春兰家族4人一并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受审。检方指控他们涉嫌故意杀人罪、保险诈骗罪。
昔日配合默契的这4人,在法庭上却态度迥异,有的供认不讳,有的却否认参与。
李春兰今年48岁,女儿李琪琪25岁。37岁的胡建刚是李春兰养父之子,另一被告吴波是李春兰姐姐的儿子。
据检方指控:2003年,李春兰冒领无名女尸,编造女儿溺水失踪假象,后从美国友邦(百慕达)保险公司骗赔156万余元港币。
2004年初,李春兰向胡建刚提议骗保,胡建刚当即答应。同年5月,由李春兰出资,胡在美国万通保险亚洲有限公司购买了42万美元的人寿及意外伤亡保险,受益人为其父胡远国。去年4月,胡建刚找到一名与其体貌相近的乞丐,同月21日晚,将其灌醉后,由李琪琪开车将其带至张公堤堤下公路,后由吴波驾驶货车将其碾死,伪造“胡建刚”遇难假象。
5月24日,李春兰以胡远国委托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怀疑有假。武汉警方接到报案后展开调查,终于查清事实真相。
昨日庭审,李春兰只承认女儿“溺亡”骗保一案,不承认杀人骗保一案。她声称对后一案件并不知情。李琪琪也对指控予以否认,她说自己只是开车送人,其余事情与她无关。
胡建刚表示对指控无异议,并声称,杀人骗保是姐姐李春兰提议的。他说,事成后,4个人还一起去唱了卡拉OK。
吴波则称是小姨李春兰指使他碾死“替身”的。事发后,小姨还责怪他没有碾到乞丐的头部,当时乞丐还有一口气。
昨日庭审持续了近5个小时,法庭宣布择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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