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八旬老妇拖欠房租长达3年多,最后被房东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后于日前作出判决,要求其支付原告房租3307.32元,其拒不执行,并语言粗暴地质问法官,在法官的解释下,她终于表示服判。
据了解,唐丽(化名)系年过八旬的老人,其与儿子史某某于1997年12月、1999年9月分别与贵州某房开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2000年11月续约,但从2003年1月起至今,唐丽与史某某既不与房开公司续约,又拒交3年多的房租,房开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于今年5月向贵阳市云岩区法院起诉。 在案件审理期间,承办法官王凤英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被告要么拒不到庭,要么以年老体弱、经济困难、无钱支付房租为由予以拒绝。经开庭审理后,法庭依据本案事实,并考虑到被告的具体情况和实际困难,参照有关规定作出一审判决,要求二被告支付原告房租3307.32元,案件受理费318元由原告承担186元,二被告承担132元。
一审判决后,二被告多次来到法院,态度生硬、情绪激动地质问法官,语言粗暴。要法官解释判决理由。并声称带有硫酸,随时要走极端。承办法官王凤英运用自己丰富的审判经验,耐心细致地讲理说法。经过反复解释,入情入理的判后答疑,终于消除了被告对判决的强烈抵触情绪。他们连连向法官道歉,主动就判决内容与原告协商,达成执行和解,现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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