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身为副镇长,他是百姓的公仆;身为人大代表,他是群众的代言人。可是,在背地里,他却干着截流五保户下锅米、侵吞低保户救命钱的无耻勾当。
可以说,他干的全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他贪的,是那些社会最底层的老百姓嘴里的一口保命粮。
2006年7月25日,资源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原资源县某镇副镇长李修文有期徒刑5年。李修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副镇长被逮了
2006年3月14日,资源县公安局对资源县某镇副镇长李修文执行刑事拘留,与其同时被抓的,还有镇民政办公室主任莫谨铭。
这个消息立即在小小的镇上传开了,人们在震惊之余纷纷猜测:堂堂一个副镇长被公安给逮了,不是贪污就是受贿。
李修文被刑事拘留时,头上还戴着许多光环:中共党员、副镇长、镇第一届人大代表。在镇上,李修文是个实权人物,若不是触犯了党纪国法,谁会去轻易碰他?
李修文一生的经历,可以用一帆风顺来形容。
他出生在资源县一个农民家庭,靠着自身的勤奋,考上广西师范大学,取得大学本科文凭。毕业后,回资源某中学当了高中的生物老师。1999年,资源县政府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副科级干部,李修文紧紧抓住了这个机会,参加了全县公开考试,并以优异的成绩被政府录用,后到资源县某乡任职副乡长。2003年,因工作需要,李修文被调到资源县某镇任职副镇长,分管民政工作。如果他勤勤恳恳工作,还是有大好前途的,但他却因为贪婪而栽倒在这个位置上。
让他落马的,是资源县检察院反贪局的干警们。
8小时正邪交锋
2006年3月,资源县检察院反贪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资源县某镇民政办主任莫谨铭曾截留五保户粮食款,而副镇长李修文也可能参与了此事。
这条线索引起县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因为涉及该镇的领导干部,反贪干警的初查进行得非常谨慎,力求不惊动任何人,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影响。初查的结果证实,群众举报的事实确实存在,副镇长李修文也确实涉嫌其中。反贪干警决定传唤李修文,与其进行正面交锋。
这场交锋只进行了不到8个小时,反贪干警的义正严词和有理有节的质询,让李修文的心理防线很快崩溃,他交代了部分犯罪事实。
2006年1月,李修文伙同莫谨铭等,暗地里截留了该镇五保户从2005年12月至2006年3月的最低生活保障粮食,共截留粮食得款16720元。他们用虚假发票报帐后,从中提取了15000元进行私分。
同月,李修文又伙同莫谨铭等,虚造了一份不享受义务兵优抚待遇的名单进行报帐,得款4000元用于私分。
同月,资源县民政局下拨了4000元业务费给该镇民政办,李修文、莫谨铭等将这笔业务费不入账,直接就拿去私分了。
这几笔款共计23000元,李修文和莫谨铭等人每人私分得了7666元。
听到李修文嘴里吐出的这些犯罪事实,让办案的反贪干警无不感到义愤填膺:7666元,在一般人开来并不起眼,但在社会弱势群体眼里,它是多少年迈体弱的五保户急需口粮?是多少义务兵家属急需的优抚金呢?
基于这23000元的犯罪事实,资源县检察院决定对此案立案侦察。3月14日,检察院机关决定对李修文批捕。
这些与职务犯罪分子打惯了交道的反贪干警知道,大凡贪官,他们在走出了犯罪的第一步以后,往往是刹不住车了的,他们会在犯罪深渊里越走越远。因此,李修文的犯罪事实绝不应该只是他交代的这一点,而应该还隐藏着更严重的犯罪。
反贪干警决定继续深挖。
被捕后的供述
2006年3月27日,县公安局执行检察机关的决定,对李修文执行逮捕。
签了逮捕决定书,李修文真正感觉到自己处境非常不妙了,在反贪干警反复宣讲政策、采取攻心战术下,他果然吐出了更多更严重的犯罪事实。
还是在2006年1月,民政部门对该镇辖区15个自然村进行冬令救济,李修文和莫谨铭在具体承办救济工作时,居然采取虚加数字和虚报名单的手段,充出10000元现金和7920元粮食款共计17920元进行私分,李修文分得了8920元。这些钱,本该如数发放到那些因冬季严寒而生活困难的村民家里,它至少可以让20户村民过一个好年,可这笔钱却被李修文等揣进了自己口袋。
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李修文居然从刚就任该镇副镇长的那年,也即是2003年,就开始打城镇居民低保金的主意了。
从2003年至2005年期间,李修文截留了该镇一批城镇居民低保对象低保金发放存折,私下里把存折里的钱取出来占为己有。近三年时间里,他截留了低保存折32人次,占有低保款44925元。
这些钱,本是政府对这些社会弱势人群的关怀,是政府给他们送上的温暖,却因为李修文之流的截留,这些钱没有到达他们的手上,让他们感受不到政府的关怀,这对政府形象的损害,又是何其严重?
2006年6月26日,资源县人民检察院对李修文涉嫌贪污一案提起公诉。
法庭上,李修文仍力图为自己辩解,以减轻罪责。
他辩称,其所得的44925元已全部存入私人帐户,其行为应属侵占罪。且大部分事实是其本人交代,是自首,有悔罪表现。他还说,他在监所时还制止了同监人犯自杀的行为发生,有立功表现,请求从轻处罚。
但法院认为,李修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截留的手段侵吞、骗取公款,李修文单独、伙同他人侵吞骗取的公款达85845元,其中救济、优抚款有81845元。法庭最后认定,李修文归案后如实交代了部分犯罪事实,不属自首,只属认罪态度较好。其截留32户低包户款属贪污行为,其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检察官手记:
此案涉及救济款项,在全县影响很大,群众密切关注案情进展。这是资源县反贪局首次遇到这类案件,案件的成功查处,对该县反贪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从案件本身看,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法和特点是利用职权,直接具体经手操作,采取截留、虚报手法贪污公款。
分析李修文等人的犯罪原因,这是部分领导干部接受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不够,法律意识淡薄,世界观、人生观发生偏差的结果。
此案,值得广大领导干部借鉴并引起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