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上游天然气价尚未确定,深圳市的气价也未确定。但是部分市民已使用了近2个月的天然气,今天就是每月收费的时间,物价局日前批复市燃气集团向用户预收天然气款,按用户转换前3个月平均液化石油气款的80%预收,等天然气定价方案确定,再按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
物价局强调,这个收费只是一种预收款,并非定价方案。以市民张先生为例,假设他家里6、7、8三个月分别用了100元、200元、300元的煤气,那这三个月的平均煤气费就是200元,张先生家里9月开始,已经使用了一个月的天然气,那么9月的天然气费用就是200元的80%,也就是160元。待上游天然气价格确定,燃气集团的管道气经营管理费重新审核确定后,再召开价格听证会,出台正式的定价方案,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结算。
燃气集团工作人员强调说,按前3个月石油气平均款的80%收取,不等于按石油气价格的80%。而且目前用户交纳的气费并非最终费用,等最终定价后,燃气集团会对用户进行多退少补,用户不必担心“吃亏”。(记者王鹂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