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4日讯今日下午,省委政法委机关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结合政法工作实际,讨论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焕宁主持会议并作中心发言。 他强调,要深刻领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找准政法工作与和谐社会的最佳结合面。
杨焕宁强调,要进一步明确政法工作为和谐社会建设出力的着力点。这个问题需要发动各级政法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深入研究,要研究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如何找准政法工作与和谐社会的最佳结合面。
杨焕宁要求,全省政法战线要全面、准确地把握《决定》的内容,防止浅尝辄止。他强调,讲和谐不能离开民主法制、公平正义、执法为民。就执法工作而言,不能一讲和谐,就不作为,放弃职责;也不能离开社会主义和谐建设的要求随意执法,乱作为,要把六中全会提出的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地落实到执法工作中、队伍建设中,真正使法治和社会和谐统一起来。(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