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1日,张先生在吉大一川菜餐厅消费后由于餐厅不提供发票,与餐厅发生了激烈冲突,最后惊动了110前来处理。另一家我市知名的海鲜酒家在消费者消费了4万多元的满月酒席后也没有出具发票。近日,不少消费者向本报投诉,反映一些餐厅酒家不提供发票。 商家不提供发票怎么办?消费者遇到这类情况该如何维权?记者为此采访了有关部门。
一位经常到餐厅消费的市民张先生表示,餐厅酒楼不给消费者提供发票的行为在珠海较为普遍,商家常常以发票用完了作为托词、让消费者下次再来拿,可是下一次消费者来了仍然说没有发票,让消费者不胜其烦。张先生认为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管理,同时消费者也应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因为贪图一时的便利默认商家不开发票的行为。
市消委会法律顾问朱律师认为,经营者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发票,如果经营者不履行义务,消费者可以向税务部门反映,也可以向消委会投诉。珠海地税部门表示,遇此情况消费者可以拨打地税部门的举报电话2616110,拨通后选择纳税人服务中心进行举报,地税部门查实后会按照国家的有关发票管理办法对违规的商家进行处罚。(记者赵凤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