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院校要与企业共同研究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确定教学内容和培养方式;
2007年中职再扩招50万,招生总规模达到800万人,与普通高中规模大体相当;
中职院校要深化教学改革,把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放在突出位置。
教育部10月24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半工半读试点工作会议,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总结交流近些年来各地部分职业院校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阶段职业教育工作;印发教育部《关于在部分职业院校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107所试点院校,提出了新形势下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的任务和要求。
会议指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战线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六中全会精神上来,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进一步提高对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职业教育具有鲜明的职业性、社会性和人民性,是面向人人的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半工半读是现代职业教育的一种学习制度,是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对职业院校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下大气力认真研究解决学校和企业开展半工半读中的认识问题和实际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
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半工半读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半工半读的多种实现形式。要根据学校教学和企业生产的实际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试点学校可以在部分专业试点,也可以在所有专业开展半工半读。在工学交替的具体形式上,学生可以在学校集中学习一段时间,然后到企业实习;可以在学校和企业实行工学多次交替的学习方式,学生边学习边工作,完成学业。二是要探索建立适应半工半读的教学与管理制度。试点学校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共同研究制订试点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相应的教学内容和培养方式。实行弹性学习制度;探索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和学生考核办法;改革招生、学籍、教学及有关的学校管理制度。三是要探索建立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试点学校要为企业发展提供高素质劳动者,企业要为学校发展提供多方面支持,实现学校和企业合作互惠、共同发展。
会议指出,2007年是落实国务院《决定》、实现职业教育“十一五”目标关键的一年。各地要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2007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要在2006年招生总量的基础上再扩招50万人以上,招生总规模达到800万人,初步实现高中阶段教育中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规模大体相当的目标;要深化教学改革,把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放在突出的位置;继续推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要认真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农村职业教育发展问题、东西部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问题、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问题以及职业教育的办学体制、管理体制问题,公办职业学校的运行机制问题,民办职业教育发展问题,依靠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问题,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建设问题,进一步增加职业教育投入等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和各级政府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推动我国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会上,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作了关于在职业院校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的报告,山东省副省长王军民介绍了强化各级政府主导作用、大力推进校企合作的经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职业教育的负责人、半工半读试点学校与主要合作企业的负责人、有关行业部门及组织代表、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约350人参加了会议。
经验集萃
津鲁探索职教发展模式
天津市先后建立了产教结合委员会、培养“双师型”教师、优秀学生保送等制度,并提出要把职业院校实行半工半读制度作为国家职教改革试验区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试验区建设总体规划,形成了产教结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天津模式”。
山东全省90%以上的职业学校都与有关企业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校企合作,全省10大实训基地已与86家企业联合办学,100所骨干示范性职业学校已在825家企业建立了基地。全省249家销售10亿元以上的企业中,已有102家企业与258所职业院校开展了合作办学,合作办学专业达225个。
职校创新教学管理制度
重庆万州商贸中等专业学校积极探索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人才培养模式,在与合作企业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学校、企业、学生三方职责的同时,与企业共同成立了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管理委员会,由企业主管实习学生的副总任主任,学校分管招生安置的副校长任副主任,共同制订教学方案,共同负责实习学生的管理,并形成了学校——专业课带队教师——企业班组长——学生干部的管理网络。在工作中,专业课教师既是班主任又是生产实习的指导者;企业班组长既是企业的生产员工,又是学校聘任的实习指导教师;学生干部既是实习者又是实习学生生活、实习秩序的管理者。
企校共建长效合作机制
按照办学以企业为主体、育人与生产兼顾的办学思路,吉林公用事业工程学校先后与吉林市亚东公司和铭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创办了以企业命名的分校,由企业分别投入300多万元,按办学要求建设了教学配套设施,同时在厂区为学生开辟实践场所。在短时间内,分校就形成了以焊接技术、数控技术等为主的专业教育教学能力。每个分校既是教学实体,也是企业的生产实体,校企共同培养学生,义务共同分担,利益共同分配,效益相互促进。企业通过与职业学校合作办学提升了企业品位、员工素质,提高了产品质量、生产能力,扩大了综合效益。(记者刘琴马思援 孙军)
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
(2006年3月30日)
教职成〔2006〕4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实现新时期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突破,现就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认识。近年来,不少地方和职业院校在办学过程中注重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坚持走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路子,学校招生数量不断增加,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取得了明显成效。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是遵循教育规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需要;是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有效促进学生就业的需要;是帮助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需要;是关系到建设有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一个带有方向性的关键问题。《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已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做好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工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性转变。职业院校要紧紧依靠行业企业办学,进一步扩展和密切与行业企业的联系,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培养模式由传统的以学校和课程为中心向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转变。要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找准企业与学校的利益共同点,注重探索校企合作的持续发展机制,建立学校和企业之间长期稳定的组织联系制度,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鼓励校企合作方式的创新,可以是学校根据企业需要培养人才、提供实习学生,企业为学生提供教学实训条件;可以是学校依托企业培训教师,参加企业生产实践,企业选派工程技术人员为学校提供教学服务;鼓励企业在职业院校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和实验中心,促进学校的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企业可以依托职业院校进行员工的培养培训。积极推进“校企合一”,鼓励“前厂(店)后校”或“前校后厂(店)”。进一步鼓励行业企业举办职业院校,同时鼓励职业院校依托专业发展产业,以产业发展促进专业建设。
三、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职业院校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在确定教学目标时,要注重培养学生具备适应企业工作岗位的实践能力、专业技能、敬业精神和严谨求实作风以及综合职业素质。要瞄准市场设置专业和培训项目,及时调整教育教学内容,突出实践技能教学。要大胆探索学分制、弹性学制等教育管理制度的改革,以适应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培养模式的要求。要积极推进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努力形成以学校为主体,企业和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教学模式。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职业院校要尽快突破传统的偏重课堂知识讲授、轻视岗位技能训练的做法,切实加强实践教学,创新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学生职业技能的教学方法。
四、积极开展学生通过半工半读实现免费或低费接受职业教育的试点。各地要将积极推进职业院校实行工学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实现学生免费或低费接受职业教育,作为今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长远目标。按照积极推进、分类指导,逐步扩大的原则,从2006年开始,各地都要开展学生通过半工半读实现部分学生免费或低费接受职业教育的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试点工作方案,遴选试点院校,认真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2006年上半年各地要选择二至三所职业院校作为开展半工半读的试点院校。试点院校要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确定试点专业和班次,优先招收贫困家庭子女到相应的试点班学习;要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有组织地安排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完善以学生实习补贴发放、劳动保护等为重点内容的实习管理制度,保证学生获得合理的报酬,补贴他们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鼓励职业院校根据自身实际,勇于打破常规,大胆进行实践探索,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创造性地采取多种形式试行半工半读,实现部分学生低费或免费接受职业教育。
五、完善管理办法,提供政策支持,为推进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提供制度和条件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加强学生实习管理,建立和完善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制度。职业院校要妥善选择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到生产技术先进、管理严格、经营规范、遵纪守法和社会声誉好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实习,并就实习事宜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学生实习期间双方的管理责任。职业院校与实习单位建立实习工作协作组织,双方安排稳定的管理人员,共同研究制订实习计划和管理办法,确保实习的内容、形式和管理方式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利于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就业能力的提高。职业院校要加强与实习单位的合作,遵守国家有关教育培训、劳动就业、生产安全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学生顶岗实习的内容、场合、方式,避免学生在生产、服务中受到身心伤害,加强对学生的劳动纪律、生产安全、自救自护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保障学生的各项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各地要推进建立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对支付实习学生报酬的企业,国家将制定有关政策,给予相应税收优惠。
六、加强领导,大胆实践,确保工作健康持续开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工作的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重点,精心筹划,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推进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新思路、新措施和新方法。职业院校要将推进工学结合、半工半读作为学校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今后要把有效推进工学结合、半工半读作为高水平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的标准之一,对于在推进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方面做出成绩的职业院校,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加强对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争取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新的突破,开创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局面。(来源:教育部公报) (责任编辑:梅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