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263:51:2244岁的孙维(化名)是黑龙江一职工医院的医生,今年6月单位派他来大连某医院进修学习。本打算进修期间好好钻研业务,但没想到,因劝阻患者家属殴打医护人员反而两次被打,被打3个多月后,仍未得到一个合理的说法。 直到昨日下午,记者采访此事时,院方上级领导才得知此事,表示会尽快妥善处理。
事件 医生两次被打
7月17日早上,孙维从医院材料库取完材料回到科室,见一患者家属正在殴打医护人员,他犹豫了一下:“我想我一个来进修的,管不管这事呢?”瞬间的犹豫之后,孙维连忙放下手中的材料上前劝阻。“我看你也是来找打啊!”患者家属大骂着,一拳就打在了孙维的脸上。“当时鼻血和眼泪就流了出来。”孙维说。另两名男医生也遭到了殴打,女护士长还被打了耳光。
孙维说,本以为报了案,伤也不重,这事就这么算了。但没想到的事情又发生了。被打第二天,打人者再次来到医院,孙维本以为是来道歉的,在他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打人者一把抓住他的头发,将他打倒在地。此时,坐在孙维前面的女护士由于害怕正准备跑出屋外,却被打人者泼的热水烫到了胳膊,当场就烫哭了。室内其他人将打人者推出门外,并将门在里面锁上,打人者用脚使劲地踹门,并拿东西砸碎了办公室的门玻璃,后来听到有人报了警,他才跑了。
事后孙维得知,患者家属殴打医护人员的原因是不满医生让一位排在他们后面的89岁老太太先拍照而引起的。
警方 医院内部解决
事发当时,几名被打医生拨打了报警电话,所在辖区的派出所也做了登记。但报案后的3个多月里,被打者孙维曾多次找到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询问此事何时解决,得到的答复都是,此事已由医院内部解决,他们不再管理。
昨日,该派出所负责此事的徐所长表示,该医院内部发生的事情应由医院内部保卫科负责,他们没有权利干预,只有医院委托他们帮忙管理时,他们才能负责。徐所长称,案发当时,他们已形成材料并准备接管处理,但医院相关领导通知他们此事医院已决定内部解决,不需要警方干预,他们才不再干预此事。“这事本身就不属于我们的管辖范围之内。”徐所长说。
同时,当时接收此案一位姓谷的警官也表示,“这件事,我没有什么可说的。”有事直接找领导去。
医生 谁给合理说法
事发之后,孙维和另一名被打的男医生住了院,孙维最后被确诊为外伤性鼻骨骨折和右眼球挫伤,住院11天病情还没有好转的时候,负责的医生动员他办理了出院手续。孙维说,事发3个多月后,他的右眼看东西仍然有些模糊。
从7月中旬事发至今,孙维一直希望此事有个合理的解释,他希望打人者能够承担法律责任,也希望自己及其他被打者能够得到一个合理的伤害补偿。为此,他一直辗转在医院和派出所之间,但始终没有得到解决。而同时被打的其他3位医生也未得到任何补偿,打人者也至今不知去向。
“我现在都不敢上班呢!谁能保证我的安全啊?”当时被打的女护士长现在提起被打的事仍十分气愤。由于此事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现在她仍然没有上班。
同时被打的两名男医生也十分气愤,尽管他们很快回到了工作岗位上,但被打之后也没有得到任何精神赔偿和医疗赔偿,甚至连一句道歉都没有得到。
医院 不予正面回应
为何事发3个多月,此事仍未解决。昨日下午,该医院医务处的相关领导表示,关于此事医务处内部早已协调完毕,其他的事情都由其他部门负责。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该院负责此事的一位姓付的相关人员,对方拒绝做出详细的解释,并再三追问记者,是谁通知的新闻媒体。该人员称,关于此事几位医生的说法不一定全部属实,他们要进一步核实。至于为什么此事发生了3个多月,几位被打的医生还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该人员表示他们早已经跟被打医生解释完了。
昨日15时许,该医院另一名相关人员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医院的上级领导之前并不清楚此事,昨天下午相关领导得知后正准备研究此事。至于为何上级领导一直不知情,该人员没有回答。
原单位 不能主动出面
孙维说,由于不愿意将事情弄大,他一直没有将此事通知给原单位领导,直到昨天下午他才将此事通知给了原单位的医务处主任。
昨日13时许,记者采访了孙维原单位医务处的罗主任。罗主任称,从他们建院开始每年都会送一批医护人员到该大连医院进修,进修期间进修医生的考勤、学习等事宜都由该接收医院负责,由于孙维被打是为了保护该医院的医护人员,该医院应该负责此事,原单位不便主动出面。
罗主任还称,关于进修医生的管理制度,当地卫生部门有相关规定,医院在派遣进修医生时都会同接收医院签订《进修表》,以证明被接收医院接收,在此期间,关于进修医生的相关管理规定都同接收医院正式编制人员一样。因此,罗主任认为,孙维被打应该由接收医院负责。
律师 应走法律程序
针对此事,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的刘甲明律师认为,因肇事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当地公安机关应及时介入,可对其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如果伤者被鉴定出已构成轻伤,受害人有权径直向行为发生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以追究肇事者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因伤者的身体权与健康权受到损害,肇事者的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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