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立春 王荣忠)去医院看病,被疑接连掏出了4张假币。为验证真伪,患者还和医院保卫处工作人员去银行,结果不但假币被没收,还被派出所罚了500元钱。虽因特殊情况,警方退了全部罚款,但来自洋县的何先生仍感觉自己很冤枉。
昨日上午8时许,何先生来到西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看病,在交费时,他一连掏出了4张100元,工作人员说都是假币。何先生说,他来西安看病是从单位借的钱,一直没动过,不可能是假币。随后何先生还专门与医院的保卫人员前去银行验证,结果证明他持有的4张100元均为1999版、同一编号的假币,假币被银行没收。医院保卫见状急忙拨打了110。
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西一路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并将何先生带回。因其使用假币数量较少,派出所对其罚款500元。但身上只剩下几元钱的何先生并没有离开派出所,而是给他一个朋友打了电话。后何的朋友来到派出所,向办案民警说明了何某患病的情况,并拿出病历。警方随后向何的单位证实,何的确是从单位借了1000元来西安看病,并确认其是工程队的领导。由于情况特殊,民警经请示,让何先生写了一个情况说明后,将500元罚款退了。
办案民警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明知是假币,仍持有或使用面额超过4000元以上者,构成持有假币罪,应追究刑事责任。但却没有规定使用小面额的假币应该怎么处理,一般使用一两张,公安机关是只警告,不处罚。而何先生使用了4张假币,所以派出所对其进行了处罚。后因为情况特殊,何先生也不知所持是假币,因此他们退回了全部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