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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小区要涨暖气费的通知引起业主关注
本报记者 赵航 摄
核心提示
冬季供暖,这本是一个简单的技术问题———改变室内温度使人感觉温暖舒适。
然而这一问题却越来越不简单———它关乎价格、关乎民生、关乎监管,甚至关乎公平———由于对小区自行供暖过程、价格监管缺失,不明究竟的业主们势必属于弱势群体,相对于城市集中供暖范围的居民用户来说,小区自行供暖的用户在这个冬季,可能会走得更艰难一些。
集中供暖·费用
集中供暖居民用户还是四元
企事业单位、商业单位等用户将小幅上涨
天气渐冷,冬季供暖提上了日程。由于今年天然气、电纷纷调价,采暖费会不会涨价?这成了众多市民关注的焦点。昨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西安市集中供暖居民用户价格将维持去年标准不变。
冬季供暖价格与天然气、水、电、煤价格关系密切,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从去年至今年,西安市水价、天然气价格、电价相继上调。2005年10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水由之前的每立方米1.95元涨到2.45元。2006年3月15日起,天然气价格调整,居民用气每立方米由以前的1.60元涨到1.75元,提高了0.15元;城市集中采暖锅炉用气每立方米由以前的1.50元涨到1.75元,提高0.25元;2006年7月1日起,陕西电网电力价格调整,居民用电每度(千瓦时)提高0.83分。与此同时,燃煤的价格也在不断上涨,2004年煤的价格是每吨100多元,现在已涨到每吨300多元。上述价格的上涨,客观上可能会影响到居民供热价格的上涨。
记者昨日从西安市热力部门了解到,目前冬季供暖工作正在紧张筹备中。有关负责人介绍,热力公司供暖时间是从11月15日至明年3月15日,每天24小时供热,温度标准是16—20摄氏度。如此运作下来,按照去年的成本核算,每平方米的保本价格是5.6元,今年成本仍在上涨,企业已经累计亏损上亿元。
据了解,今冬供暖的小型听证会已经举行过,但正式文件尚未下发。有关人士透露,考虑到市民的承受能力,今冬集中供暖居民用户价格将维持去年标准不变,企事业单位、商业单位等用户将小幅上涨。也就是说,居民用户仍将执行每月每平方米4元的价格,该价格为供热部门到小区交换站的价格,交换站到用户家中的损耗费用,如加压、用水、用电、人工等支出,由小区与居民用户协商后收取。
自行供暖·事件
小区贴通知要涨暖气费
业主质疑:小区会不会借自行供暖营利
今年小区供暖会不会涨价?离冬季供暖的日子还有20多天,众多读者已纷纷咨询今冬取暖事宜了。昨日,有群众反映,西安市太华路光明小区贴了一份通知,表示由于天然气涨价,今冬小区供暖费要从原来的每月每平方米3.8元涨到4.4元。采访中有的业主认为“一下涨了6毛钱,有点接受不了”,还有的质疑小区是否借此营利。
业主抱怨
暖气费一个月得多掏几十元
在西安市太华路光明小区门口贴着的关于冬季供暖的通知前,来来往往的业主纷纷驻足。通知上说,今年天然气涨价后,天然气公司核定本小区采暖用气价格为每立方米1.75元,比去年提高了0.25元,再加上天然气维管费每户20元,也计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采暖费用。所以,算下来今年的采暖费将由去年的每月每平方米3.8元涨到4.4元。
正在仔细阅读通知的业主张女士表示,天然气、电确实都涨价了,但涨幅都是一两毛钱,供暖价格到底该不该涨,应该涨多少钱合适?另外,通知内容也太简单了,根本就没有说清楚每一项成本。
张女士向记者算了一笔账,她家72平方米,每平方米涨6毛钱,算下来一个月要多出40多块钱。另一位业主算了一下,因为涨价,自己每个月采暖支出要多出70多元。业主们表示,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这是个不小的数字。而且小区是分时段供暖,一天算下来只有8个小时,还收这么多钱,真让人承受不了。
更让业主们疑惑的是,通知上的成本核算难道就由小区说了算,有没有部门对其进行监管,是否存在营利行为?
物业解释
水电费人工费涨价还没算
记者来到光明小区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冬季采暖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为此,小区专门成立了业主采暖委员会,此次采暖费涨价,整个计算过程都是业主代表核算出来的,物业办只是配合工作。
随后,光明小区业主采暖委员会业主代表李先生给记者详细地算了这笔账:去年光明小区采暖用气,天然气公司按照每立方米1.5元收取,全季(三个月)共用气92万立方,总计费用138万元。今年天然气涨价后,天然气公司核定小区采暖用气价格为每立方米1.75元,比去年提高了0.25元,预计用气量按去年计算,全季用气费用预计161万元,比去年提高23万元。再加上因天然气收取维管费增加的每户20元,共计2.9万元(包括水电、人工费),也计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采暖费用。按照小区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算下来,每月每平方米采暖费提高了0.72元。
“因为小区住户承受能力不一,所以我们按每户每月每平方米提高0.6元收取,由去年的3.8元提高到4.4元。本来会涨得更多,但实际上水电费、人工费的涨价都没算。”
采暖费涨价幅度到底该由谁来监管?对此,李先生称,小区供暖完全是出于住户考虑,不是为了营利,通知上把核算过程写得明明白白,此次涨价是按住户的实际需要核算的。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李琳段晓宁采写
自行供暖·程序
涨价须经业主同意
像光明小区一样,自备锅炉供暖的小区在西安约有数十家。最近以来,很多小区物业部门都在考虑涨价办法。就此,西安市物价局昨日强调说,自行供暖小区调价必须和业主协商,经业主同意后方能收费。
昨日下午,在西安市物价局工农价格处办公室内,工作人员不断接到有关供暖价格的咨询,负责人告诉记者,最近咨询的小区、业主很多,不少小区物业办都在询问供暖涨价问题。
据了解,目前西安市对于住宅小区、写字楼等自备锅炉供热的价格,已取消备案制度。其供热价格由供热人提出收费方案,必须和用热人代表(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以及其他使用人代表)协商,可以通过开会、上门征求意见、发布公告等方式告知用热人,征得同意后收取。供热人必须向用热人告知成本是如何测算的,每一项费用从何而来,每天供暖时间、收费方式等细节,采暖期结束后须向用热人公布收支情况。物价部门强调,小区自行供暖收费标准必须提前与业主协商,征得同意后方能收取,如果市民遇到未征求意见的情况,可及时向物价部门举报。
据介绍,由于每个小区具体情况不同,如所用燃料不同,有的用煤,有的用电,有的用天然气,还有的用柴油,加之供热时间长短、人员工资标准、锅炉省气还是费气等情况都有所不同,因此,物价部门难以统一定价,目前只能是放开管理,只要小区供暖前公布具体标准、核算办法,与业主协商过,业主同意,进行了该程序,物价部门就认可。
自行供暖·疑问
供暖收费谁来监管
针对光明小区业主质疑的“小区自行供暖是否应营利,成本核算由谁监管”等问题,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物价部门没有监管依据。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一个谜。
一位业主反映说,在购买商品房时,锅炉房、锅炉等设备都是业主的共同财产,产权属于业主,冬季向业主提供供暖服务是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但事实上,不排除一些小区物业部门或经营者依靠供暖营利的可能。
据了解,一些物业部门曾经向物价局咨询过供暖是否能营利的问题,但目前并没有文件规定小区自行供暖不能营利。同时,小区公布的成本核算缺乏一个中立机构进行合法、公正的监督,而依法行政的物价部门,却找不到对此进行监管的依据。
一位业内人士说,冬季供暖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由于对小区自行供暖过程、价格监管缺失,不明究竟的业主们势必属于弱势群体,而城市集中供暖范围的居民用户,却能够花较少的钱,享受较好的供暖服务,这对居住在同一个城市中的人,是一种不公平,因此,建议有关部门能够对小区自行供暖进行有效的监管。
冬季供暖已经提上日程,本报特开通关注今冬供暖热线,如果您有任何有关供暖方面的疑惑、问题或者建议,请拨打本报热线反映。
热线电话:029-88429077、8888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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