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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公司”总经理徐之煊(中)来本报“澄清事实”
本报记者 陈团结 摄
本报讯(记者 景冀)本报近日对200亿开发“史记城”作了连续报道,昨日,三家受骗公司纷纷来本报揭露被骗经过。其中北京一公司副经理老曹到本报举报时,恰好与赶来“澄清事实”的华夏公司总经理徐之煊等人碰面。老曹面斥华夏公司是骗子公司。就在民警接警赶来时,徐之煊早已卷起资料匆忙就走,其代理律师几次电话联系,对方手机一直关机。
预交10万 北京一公司也受骗
昨日上午一大早,北京山川美建筑与环境研究中心副总经理曹先生来本报举报。65岁的老曹介绍,2004年8月8日他们公司与陕西华夏史记城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华夏史记城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截至2004年10月12日,他们公司先后分四次向华夏公司交纳工程保证金和定金共计10万元。
2004年10月12日,华夏公司向他们单位发邀请函,邀请参加建设史记城筹备工作;他们单位到达西安后,华夏公司却迟迟不让进场施工,这令他们生疑。之后,他们多次和华夏公司交涉都没有任何结果,再后来就找不见华夏公司了。今年6月1日,他已经向公安莲湖分局报案,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结果。昨天看到本报报道后,就赶到报社来举报。
在曹先生提供的这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上,工程名称为华夏史记城;建设单位是陕西华夏史记城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北京山川美建筑与环境研究中心、北京山水清音绿色生态科技中心;合同签订人分别是华夏公司法定代表人徐之煊和委托代理人刘光强,北京山川美建筑与环境研究中心法定代表人刘晓明,合同签订日期是2004年8月8日。
面对质问 华夏老总不作解释
下午2时许,陕西华夏史记城开发有限公司徐之煊和法律顾问等5人来本报,恰好被前来举报的老曹碰上。华夏公司自称姓“都”的男子(记者前期采访时其工作人员介绍为“杜”)与曹先生握手后,称他们见过面,欠款问题可以解决。可老曹张口一句“骗子”后,就是一连串的质疑。
“我公司10万元的工程保证金及定金已经交了,可是华夏史记城在哪里呢?你们一直在欺骗我们!”老曹手指着都某气愤地说。
“我不清楚这件事,合同不是我签的,你的说法属实不属实我不知道。”对于老曹的质疑,都某却改口称“欠款我不知情”。
“你说你们很有实力,还说要请中央领导参加开工典礼,从头到尾都没见你们说的成为现实。华夏史记城到底在哪儿?”老曹转问徐之煊。“我不认识你,我不跟你说。”徐之煊不情愿地回答。
“我们曾要求解除合同,退回10万元,但你们就是不给,依然拖延工期。”老曹拿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质问都某。
“你说的这些问题,我们不作解释。”华夏公司法律顾问接着说。
“签合同前,我们公司要求进工地调查,你们说工地没开工,去看了也没用。后来我们才知道,工地根本就不存在!”
后来对于老曹的进一步追问,徐之煊等人一直笑而不答,称问题会解决的。
知情人说 华夏公司有几套公章
据华夏公司总经理徐之煊说:“从印章合同来看,曹先生确实被骗了,但不是华夏公司骗的,而是另有他人假冒我们公司名义私刻公章骗人。”说着拿出一摞盖有不同印章的材料指给记者看。
在华夏公司带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上,都盖有两个“陕西华夏史记城开发有限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等,但仔细一看,两个章子却有差别,有一个章子上的繁体“华”字,只有上面的“草字头”和下面的“十”字,而缺少中间的部分。
记者指出后,徐之煊辩解说,这是他们公司为了防伪专门做的错别字印章,并称在有关部门有备案,那份没有错别字的章子根本不是他们公司的。
当记者提出要留下这些资料时,徐之煊一行中的一个小伙子突然冲过来,和徐匆忙收起所有材料,称“不能拍照,不能复印”,然后就匆忙走出本报接待室。
但据知情人透露,这是华夏公司早就做的“手脚”,其实两套章子都是华夏公司的,华夏公司共刻了几套公章,如果一旦出了问题,就称这些事情与华夏公司无关,以逃避法律责任。
昨日下午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获悉,单位的印章必须到公安部门指定地点刻印,不允许私自刻章,单位印章里也绝不允许出现错别字,出现错别字坚决不能使用,如果违法使用将追究法律责任。看来徐之煊说的为防伪刻的错别字印章是站不住脚的。
举报受骗 三家公司昨来反映
下午3时许,此前接到报警并正在调查“陕西华夏史记城开发有限公司涉嫌诈骗案”的公安莲湖分局两名民警赶到现场。可此前徐卷起资料与当时抢材料的小伙已陆续从本报接待室匆忙走出。民警让徐的代理律师打电话叫其过来了解情况,但律师说徐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据民警透露,目前已有两家单位到公安莲湖分局报警,警方正在调查。
昨日,先后有3家受骗公司,来到报社反映受骗情况,并表示向公安部门报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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