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翔通讯员交宣、周斌)昨天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透露,2006年10月17日21时许,在天润路天阳街太阳广场对出路段,发生一起某酒店员工恶意阻挠和围攻正在执法违法乱停、乱放车辆的交通民警,造成4名执勤民警受轻微伤的恶性事件。
事件发生后,经调查取证,天河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该酒店两名带头围攻殴打执勤民警的闹事者纪××、曾××作出刑事拘留的处罚,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拍照执法遭两名男子阻挠
据了解,10月17日20时30分至22时,广州市公安局天河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对天河体育中心周边道路及酒楼食肆门前路段的违法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整治清理。21时许,在天润路天阳街太阳广场对出路段,执勤民警叶×、曾×对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违法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拍照执法时,遭到从饮食店出来的两名男子指责、阻拦,并扬言交警在他们饭店门前整治违法乱停、乱放车辆搞得他们没生意做,是跟他们过不去。执勤民警反复劝告,请他们不要妨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但两人不但不听劝告,反而动手推撞和阻拦民警执法。这时在附近巡逻执勤的石牌街派出所民警也来到现场调解,并准备将其中一名推撞执勤交警的闹事者带回派出所处理。
4位执勤民警均受轻微伤
此时,“左×右×”饮食店突然冲出来20多名职工和穿白衫的人围攻民警,不让民警带人走,并对民警进行咒骂、拉扯和推打。
此时,执勤民警及时将情况向上报,增派的民警赶到现场控制了事态的发展,并将两名带头围攻殴打执勤民警的闹事者及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
经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法医鉴定,天河交警大队4位执勤民警均受了轻微伤。经调查取证,10月18日天河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将带头推撞、围攻执勤民警的纪××、曾××作出刑事拘留处理。
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