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大监督政府执法 撤销不合理红头文件
大河网讯 (记者郭富收)出台红头文件也得按“规矩”来,如果红头文件增加了老百姓的义务可能等于没用,将被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撤销。
今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分组审议《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人大将检查政府执法行为
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或渎职行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法院、检察院在执法或办案过程中有没有执法过错?错案责任到底追究了没有?对这些情况,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有权对其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根据草案规定,郑州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执法过错、错案责任的追究及赔偿情况;执法过程中的违法、渎职行为及其查处情况;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率;实施法律、法规以及贯彻执行有关决议、决定的情况等。
红头文件增加公民义务将撤销
根据草案规定,如果政府部门出台的红头文件增加了老百姓的义务,将被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撤销。
草案规定,在执法检查中,如果发现市政府及其部门的决定、命令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有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等情况,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将依法予以撤销,或责成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另外,如果检查中发现重大违法案件,市人大常委会必须责成有关部门和机关限期处理,有关部门和机关要及时报告处理结果。
阻碍人大检查可能被撤职
政府职能部门领导如果阻碍人大执法检查或者弄虚作假、不如实反映情况的,是人大选举或任命的人员,可能就要被撤销职务。
草案明确规定,市政府及其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其有关人员,如果干扰、阻碍执法检查正常进行,弄虚作假或不如实反映情况,对如实反映情况的人进行报复,不执行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决议、决定等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应当责成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建议有关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或者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提出罢免案(针对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人员),或依法撤销职务(针对市人民代表大会任命的人员)。 (责任编辑:宛振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