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毙现场引来众多群众围观。三秦都市报
警察击毙窃贼引发网民热评
本报讯 (记者 李永利 实习生 钟晓静)10月25日,本报《驾车冲向警察
嫌犯当场被毙》一文刊出后,搜狐等各大门户网站将其以头条新闻列在页面上,并引来近万网民的讨论。昨天下午记者获悉,警方目前仍在集中力量抓捕在逃的4名犯罪嫌疑人,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对民警开枪击毙1名嫌疑人的事件仍在调查。
昨天18时30分,记者从有关方面获得的消息称,被民警开枪击毙的男子及在逃的4名男子是一个长期在西安三桥及西安周边流动偷盗汽车油箱内油品、汽车备胎的抢劫、盗窃团伙。 据目前掌握的线索表明,这个犯罪团伙已累计作案50余起,截至10月25日18时,警方已经确定了3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现正在调整抓捕方案予以重拳出击。关于民警在追逃过程中,嫌疑人驾车冲向民警,民警鸣枪示警无效,直接开枪击毙驾车男子的事件,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仍在取证调查。被击毙男子的身份和住址等相关情况,检察机关和警方暂未透露。
昨日,本报《驾车冲向警察
嫌犯当场被毙》一文刊出后,搜狐网、西部网等各大门户网将本报稿件列为页面头条新闻予以转载,并引发网民的热评。截至10月25日18时40分,其中在搜狐网上发表评论赞同民警开枪击毙涉嫌驾车袭警男子行为的人数为8820人;认为民警行为不当或违法的人数为932人;对前两种观点持保留态度的人数为48人。
支持民警行为的网民认为,民警在人身安全受到伤害、生命受到威胁,被追对象又有明显拒捕行为的情况下将其击毙是应该的。反对这种观点的网民认为,民警开枪应当合理合法,如果面对罪不致死的犯罪嫌疑人或采取其它措施同样能将嫌疑人制伏的情况下,动辄开枪,显然有失法理。在这起枪击事件中,民警可以开枪向汽车轮胎射击。保留以上两种观点的第三方网民表明,民警当时该不该向嫌疑人开枪取其性命,必须分清被击毙者的动机,即是主观驾车袭警,还是遭车上其他人胁迫另有网民认为,对于这种采取暴力行为拒捕的惯犯,应该开枪将其击毙,但民警开枪必须符合法律程序。据三秦都市报
(责任编辑:黄成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