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107所职业院校进行半工半读试点
法制网北京10月25日讯记者李勇记者今天从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教育部日前印发了《关于在部分职业院校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铁路电气化学校等107所中职学校先期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从2006年秋季开始实施。
通知要求,各地在做好对教育部确定的试点院校指导工作的同时,还应从实际出发确定一批本地区的试点院校。
在安排中央和地方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时,要优先支持开展半工半读试点的职业院校。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对接收学生实习并支付实习报酬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的政策。
通知指出,试点院校要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安排学生到生产技术先进、经营管理规范、经济效益和社会声誉好的企业开展半工半读;要选派有经验的教师和企业人员共同负责学生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试点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开展半工半读提供相应的人员、场地、设施等方面的条件支持,为学生支付合理报酬。
据教育部新闻发言人介绍,企业向半工半读学生支付薪酬并享受相应优惠的有关具体措施,教育部和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当中。(责任编辑:王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