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贺韬)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郭永平在10月25日省总工会十一届八次常委(扩大)会议上强调,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和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郭永平在讲话中指出,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和具体体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工会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就是促进建立协调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郭永平在讲话中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为工会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各级工会组织在工作中,应着力于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要通过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突出抓好建立健全企业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劳动争议调解等制度。要通过实施“全面推动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实现所有企业毫不例外地与职工,包括农民工和非正规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坚决纠正一些企业只讲职工义务不讲企业责任的“霸王合同”。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重点是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保证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和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增长。要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诉讼制度,及时高效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要建立健全帮扶困难职工的机制,进一步做好对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的就业服务、生活和医疗救助、子女就学援助和法律援助。完善县以上地方工会与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制度和工会与人大、政协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制度,积极参与劳动关系方面政策法规的制定和研究,把职工的意愿和工会的主张体现到各项法律和政策中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