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一地块要求开发商拿出15%建筑面积无偿提供给政府作公租房,此举属全国首创
我市将于10月31日公开招标出让3块土地,其中位于观澜的1块土地必须把住宅建筑总面积中15%的住房无偿提供给政府作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 这是我市首次在政府公开出让的地块中要求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该块地位于宝安观澜,为商住用地,占地面积9.2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27万平方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中说,该宗地内开发的商品住房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住宅面积的95%以上。
同时,竞得人须在项目建成后,将其住宅建筑总面积中的15%(计31503平方米)住房无偿提供给政府作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该类住房套型建筑面积须为45至50平方米(超过50平方米按50平方米计),户型须为二室一厅或一室一厅。该宗地内开发的公共租赁住房建筑设计应纳入住宅区整体规划设计中总体考虑,集中建设,外观应与整个住宅区和谐一致,并满足基本居住需要,简单装修,厅、卧、厨、卫和阳台齐全。
公告还规定,竞得人不得将公共租赁住房单独分宗红线另行建设。该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须在申请办理本宗地项目商品住房预售前确定。该宗地内开发的公共租赁住房住户与商品房业主享有同等的使用住宅区内所有公共配套设施等权利,执行住宅区统一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享有同样的物业管理服务。
据了解,与此地块同天招标出让的还有另外两块土地,分别位于观澜和龙岗坪山街道,3块地总建筑面积近53万平方米。有关人士表示,在政府公开出让地块的小区中建公共租赁住房,不仅在深圳,在全国都是一大创新,也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六条”,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具体举措。业内人士表示,此举可以缩短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周期,充分体现了政府对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的关心和探索。(欧东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