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份几名网友在网上成立“抓色狼联盟”以来,万余名网友成为该联盟会员。其间,网友上传了十几张“色狼”照片。连日来,各大论坛纷纷转载此事,并引发了上传图片行为是否得当的讨论。(10月24日《京华时报》)
“抓色狼联盟”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在于,它可以通过互相交流和互相探讨来增强防范所谓“色狼”的能力,并且,它也可以借助集体的力量,提供有效的渠道来进行维权,比如,该联盟在网站上发出公告,该网站将把搜寻到的色狼资料和名单送交相关妇女权益保护部门备案。
但是,当我们看到,“抓色狼联盟”网站专门辟出“色狼黑名单”和“色狼照片曝光”两个栏目,而且众多“色狼”的照片和档案被发到了网上时,这一明显违反法律的行为的出现,让人担心。类似“抓色狼联盟”一样的网络联盟,如果不进行规范与自律,往往就可能演变为网络暴力。
每个被指责成“色狼”的人,都是一个普通公民,他当然也享有隐私权和名誉权。在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正式调查并做出结论之前,任何人都不能在网络上公开指责他人是“色狼”,并公开其相片。退一步说,即使他是“色狼”,对于其一些个人隐私也是不能随意侵犯的,比如其家庭成员状况等等。动辄让网友随意将他人称之为“色狼”,并将相关照片和隐私公布在网上,就离网络暴力只有一步之遥了。那么,“抓色狼”行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就会荡然无存了。(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