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重庆分行一工作人员受审
被控虚开银行存单致银行损失4亿多
法制网讯记者秦力文中国银行重庆分行解放碑分理处前负责人龙言华为了“帮助”朋友“弄钱”,竟虚开23份存单证明。最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龙言华涉嫌受贿案进行开庭审理后,本报记者对中国银行重庆分行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该负责人称,该银行4亿多元的损失与龙言华虚开银行存单无关。
今年9月,重庆公诉机关指控,龙言华于1993年至1999年期间,担任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渝中区支行解放碑分理处(以下简称解放碑分理处)副主任并主持工作。1996年10月,亏损严重的重庆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平(化名)找到龙言华,寻求帮助。龙言华在1996年10月24日至1997年5月13日期间,安排解放碑分理处的工作人员,为重庆兴汇贸易公司等单位和个人虚开定期存款存单23份;1997年12月25日,又为重庆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开具存款证实书1份,供刘平融资使用。这些单位和个人拿着龙言华开的虚假存单和存款证明,到处找银行贷款。至案发前,刘平在银行的贷款本金高达4.63亿人民币不能归还。
面对公诉人的指控,龙言华当庭推翻了对检察机关作的供述,称以前的供述系被诱供。龙言华反复强调,自己开具多份虚假存款单是因为有上级领导授意,凭自己的权限,无法独自操作此事。对于龙言华在庭上的此说法,重庆分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予以否认。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银行重庆分行相关负责人给记者出示的书面材料里称:“4.63亿元全部贷款系东方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向中国银行市分行、渝中支行和九龙坡支行申请的贷款,而不是由东方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向其他银行申请的贷款构成。”中国银行重庆分行为此申明“龙言华向出资人分别开具的23份虚假存单及一张存款证实书与东方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向我行及其渝中支行和九龙坡支行申请的4.63亿元贷款无任何关系。”
法院仍在对此案进行进一步审理。(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