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立法严防“水泥盆地”
晚报讯大型绿地周边高楼林立,结果绿地成了“水泥盆地”,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昨天下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上海市绿化条例(草案)》,草案针对目前存在的紧贴公共绿地的房产开发,专门设定了相应的控制条款。
市绿化局副局长崔丽萍说,近年来,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充分利用周边公园的环境,紧贴公园建起了大量的高层、超高层建筑,在公园周边形成了“水泥森林”,破坏了公园良好的景观,对此,市民反映强烈。
为防止此类现象继续发生,《条例(草案)》作了专门规定,公共绿地周边新建建设项目,应当与绿地的景观相协调,不得影响植物的正常生长;规划管理部门在编制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区域内有公园绿地的,应当综合考虑周边建筑物、构筑物与公园绿地景观的协调性,并会同同级绿化管理部门划定一定范围的规划控制区,规划控制区内禁止建设超过规定高度的建筑物、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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