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豹记者廖兴友)担任天然林资源保护及公益林建设的平武县林业发展总公司在高磨管护区里修建一处森林管护用房,其法人代表等人组织民工进入氐人谷非法砍伐冷杉原木134.696立方米。24日,江油市人民法院以该公司滥伐林木,判处罚金10万元;原该公司法人代表林珠塔、副总经理禹正华和负责建房和伐木的王英生犯滥伐林木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3年、3年(王缓期4年)。
据悉,平武县林业发展总公司系国有企业,管护辖区为白马河林区、虎牙林区内的国有天然林,设有高家磨管护站等多个管护机构。从去年9月开始,该公司决定在高磨管护区里的高家磨沟(即氐人谷)内的海子沟修建一处森林管护用房。时任公司法人代表的林珠塔找到王英生,要求王英生承包修建森林管护用房,并由时任该公司副总经理的禹正华带王英生等人到氐人谷天然林内指定了木材采伐地点。10月中旬,王英生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按照林珠塔等人的旨意,组织民工进入氐人谷采伐天然林木料。为了防止非法砍伐的罪行败露,林珠塔、禹正华多次给高家磨管护站的工作人员打招呼,叮嘱不准其他任何人进入沟内。至去年11月9日案发,王英生一共组织民工砍伐天然冷杉原木134.696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