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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目前所支付的1.65元/吨的自来水水费中,其中0.5元/吨是污水处理费。
去年,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率先以TOT(转让—经营—转让)方式公开招标。竞标企业最低的污水处理费报价,比当时的污水处理成本低了0.12元/吨。
因为低了0.12元/吨,每位市民都因此减少了花在污水处理费上的开支;政府财政则可以投向更需要的地方;中标的企业也将凭借技术优势,从污水处理中获得收入。
这就是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的一个显著例子。它让市民、政府、企业获得三方共赢,如今,为其立法已成市场经济发展必然趋势。
本报讯(见习记者李稹)在经过多方调研和成功试点后,昨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杭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草案)》。
价格:产品和服务价格一律要听证
特许经营包括了供水、供热、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城市污水处理、城市地下共同管沟等公用市政项目,以及生活垃圾处理等环卫项目。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在审议报告中,提出还应当将目前的公用停车设施也纳入特许经营的范围。
用水、用电、坐公交车……这些都和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特许经营后,经营者如何保证价格的公平合理和稳定性呢?《条例(草案)》专设了价格一章,规定经营产品、服务的价格和收费标准,应当与特许经营者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相对等,并应依据社会平均成本、社会承受能力、经营者合理利润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予以确定,价格调整时还需实行听政制度。
监管:新设“公众纪委”和“公益董事”
特许经营的往往是关乎民生的大型产业,会不会在此温床上催生新的垄断与腐败?
对此,市政府城管办主任陈红英表示,《条例(草案)》设计了三个层面的监管,其中专门设立特许经营社会监督委员会,委员会成员非政府部门的专家和公众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二。这一“公众纪委”,将代表公众进行监督。
此外,规定还将设定公益董事制度,公益董事由政府派遣,对明显侵害公众利益及公众安全的行为进行监管;传统的政府相关部门也将实行特许监管。
防垄断:公开招标+期限限制
由于市政公用事业往往是自然垄断或相对垄断的行业,在市场准入之初,必须设置充分有效的竞争和必要的规则。《条例(草案)》第十一条规定,特许经营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招募等公平竞争方式。
此外,还明确规定特许经营期限根据项目的经营规模、经营方式、投资回报周期等因素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年。类似地铁这类投资建设25年后才会盈利的项目,特许经营期则将会有特别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