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二奶杀手”北京对决“二奶”维权律师
核心提示
5年前,在古城西安出现了以打击婚外情、“二奶”为目标的“女子侦探组织”,与其掌门人、民间称为“二奶杀手”的张玉芬(化名)一样,该组织10余名成员多是经济条件较差,曾受婚外情之害的城市中年妇女。
今年6月,一家专门替“二奶”维权的“二奶维权网”亮相了,创建人郑百春是位法学硕士、执业律师,刚刚迈入中年的他既有相对稳定的收入,又有相对稳定的家庭。
10月19日,张玉芬专程到北京与郑百春见面,两人交谈逾1小时后“不欢而散”。
事件
一度引起网络地震的“二奶维权网”,实际上只是一个容量较大的个人主页,今年6月中旬面世后,便在北京、香港等地引起广泛关注。10月17日,当还没有上网习惯的“二奶杀手”张玉芬接到凤凰卫视记者电话,她才得知“有人在网上鼓捣出这么个东西”,惊得她半天才说:“什么什么,给“二奶”维权?这不全乱套了吗?”
乘火车专程赴京
“二奶杀手”去会“二奶”维权律师
10月18日,张玉芬专程从西安乘火车赶赴北京。10月19日,在北京的中国传媒大学内,“二奶维权网”创始人郑百春将接受凤凰卫视采访,张玉芬决定会一会他,“我倒要看看,他能辩出个什么理来。”
张玉芬还记得她接到电话获知“二奶维权网”时的情景:“一听还是位律师鼓捣出来的,我气就不打一处来,忍不住对着电话就喊开了,给“二奶”还维权呢?如果“二奶”成了弱势群体,那家庭还有安全感吗?”
19日,张玉芬和郑百春在中国传媒大学内会面了。“尽管一直谈得不愉快,但还是谈了一个多小时。我坚持自己的观点,从始到终反对婚外情,反对“二奶”。“二奶”这个角色,严重破坏合法家庭的合法利益,伤害合法夫妻双方感情,“二奶”应该是被打击唾弃的对象,替其维权简直就是助长婚外情,助长包“二奶”,助长“二奶”的气焰。”
张玉芬说,此次对话,她没给郑百春留任何情面,“后来看他不吭声了,我也就不吭声了。”尽管自已觉得在对话中占尽上风,但张玉芬在回到西安后仍然气愤难平,她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已经给自己发了誓,以后凡是有郑百春的地方,我拒绝出现,凡是主张给“二奶”维权的,我不屑于跟他们辩论。”
“二奶”维权律师称
我感觉是“秀才遇到了兵”
23日,郑百春向记者提起此次与张玉芬对话一事时,表现低调,他反复强调:他对张玉芬在婚姻上的遭遇有一些了解,“我非常理解她的心情,理解她的态度。”
郑百春始终未谈及他与张玉芬在具体观点上的争论情况,问及他对此番对话的感受时,他笑了笑说:“她的说法有些片面,缺乏理性的东西,我感觉有点‘秀才遇到兵’的味道。”
郑百春在与张玉芬对话时遇到了困难,但他表示,无论遭受何种非议,他仍将坚持自己的看法,还会把“二奶维权网”办下去,还会争取各种宣传渠道,在更大范围内继续推广自己的观点。
记者同时获悉,除了凤凰卫视等国内数家媒体已介入采访报道郑百春外,英国一家电视台正积极与郑百春取得联系,而该电视台的采访立意大致确定为:在中英两种文化差异下,解读人们对婚外情、“二奶”现象的看法。
郑百春为此高兴:“以前,人们一概讨论的是如何打击“二奶”,现在,大家开始来观注“二奶”这个群体,来试图走近、了解她们了。”
建网近半年
4名“受害二奶”上门要求维权
据郑百春透露,“二奶维权网”开办近半年以来,已有4名“受害二奶”通过网站找上门来要求维权,“我刚处理完一个案子,是云南的,男方和‘二奶’已经达成协议,算是和平解决了。”郑百春通过接触这些要求维权的“二奶”,更生感触,“普通人权益被侵犯,理直气壮要求维权,‘二奶’呢,受到侵犯也只敢偷偷摸摸找到我,还生怕被暴露,这不是弱势群体么?”
“二奶维权网”受到了关注,包括郑百春的一些有关“二奶”的理论,也得到了个别网友支持。但是,细心观察发现,目前,无论在“二奶维权网”内的互动论坛,还是在其他大型门户网站有关该主题的网友跟帖中,针对律师为“二奶”维权一事的责骂仍占主流。
“杀手”“律师”观点针锋相对
碰撞 一
46岁的郑百春是一位法学硕士、执业律师,不但有较为稳定的收入,其家庭状况也相对良好。49岁的张玉芬是一位备受婚外情折磨的普通妇女,仅有高中文化水平。23日,记者就婚外情、“二奶”等一系列问题,分头采访二人,同一
问题,两人观点完全相反。
郑百春:“二奶”是典型的弱势群体
张玉芬:多数“二奶”属于好吃懒做之人
记者:“二奶”到底是不是弱势群体?在并不合法的“婚外”男女关系中,“二奶”有合法权益可言吗?
郑百春:甘愿做“二奶”的人,大多数是农村女孩,经济条件差,甚至找不到工作。“二奶”遭殴打、辱骂,围观者往往会起哄、吐口水。这些现象足以说明“二奶”是典型的弱势群体,她们有苦,却往往连找个诉苦的地方都没有。
至于“二奶”的合法权益。除了像类似以上的人身权、名誉权受到侵犯外,有些“二奶”替人生了孩子,对方却不给抚养费,有些和别人的老公共同创业创造出来的财富全部被侵占,“二奶”的财产权也经常被侵犯。
张玉芬:做“二奶”是为生活所迫?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没钱买名牌衣服,开不起好车住不上好房就是为生活所迫?我看多数“二奶”属于好吃懒做的人,希望不劳而获。不但不懂得尊重自己的身体和情感,更不知道尊重别人的家庭和幸福,任意破坏合法家庭,破坏夫妻感情,一点道德良知都没有。
就像这样的人,难道我们不应该打击吗?不应该给予道德谴责吗?这种人都能划为弱势群体,那是不是小偷也可以划为弱势群体?与其这样,你干脆成立一个小偷维权网替小偷维权吧,敢吗?
碰撞 二
郑百春:为“二奶”维权是为呼唤理性
张玉芬:为钱为权做“二奶”是狼狈为奸
记者:许多人认为,“婚外情”、“二奶”都是社会丑恶现象,是败坏
社会风气的行为,对此,你怎么看?
郑百春:人们往往不问青红皂白,把所有脏水都往“二奶”身上泼,“二奶”无论受到任何侮辱,似乎都不为过。这是不人性的,不理性的。
事实上,“二奶”内心都非常痛苦,我之所以要替她们维权,就是为呼唤人性、理性,要大家在面对每一桩“婚外情”案例时,认真分析根源,而不是一味迁怒于“二奶”。
张玉芬:不排除婚外情中有真爱因素,但是,有没有想过,一个男人和“二奶”恩恩爱爱的时候,他的老婆却正在遭受情感折磨和欺骗。尊重真爱没有错,难道完全放任婚外真情,无视合法婚姻、合法家庭,也是对的?
“包二奶”要不是一种社会丑恶现象,男人竞选升迁时,怎么不理直气壮给组织上通报一声,说自己“包二奶”了?已婚男人占有年轻女子,而年轻女子为钱为权委身于已婚男人,这是再典型不过的狼狈为奸,难道还不丑恶吗?
碰撞 三
郑百春:我会为有婚外情的好友保密
张玉芬:我不会为有婚外情的好友保密
记者:如果你发现你的好友有婚外情,你会怎么处理?
郑百春:这要看具体情况。举个例子说,如果他和这个女的相处,在感情上确实很好,事业上也有帮助,我会提醒他,让他不要对妻子再造成影响。因为,你已经有婚外情了,你再让妻子知道,这会加重对她的伤害,所以,我也会替他保密。我想说的是,“婚外情”、“包二奶”是现实社会的真实存在,它是一系列历史的、社会的、经济的等等方面原因综合作用导致出现的,我们应合理地疏导它,一味地反对未必就真能解决问题。
张玉芬:要是我的朋友真有了外遇,而且有了真爱,我有两个办法:一是规劝他,让他断绝来往,作为男人要对曾经产生过的感情负责,而不是单纯对新近产生的感情负责,把曾经的爱弃之不管。二是,如果规劝无效,我是不会替他保密的,我一定要告诉他妻子,他自己也应该主动跟妻子坦承,有胆量在外面拈花惹草,你就要有胆量跟原来的妻子解除婚姻。
“律师建网替二奶维权”引发网友激辩
网评
律师开办网站,专门替“二奶”维权一事在网络界引发热议,许多网友言辞激烈,对这一现象进行批评,个别网友也表示了不同看法。以下为网友评论实录。
正方
女人
自尊自爱 男人怎能包“二奶”
网友1:“二奶”伤害别人的同时也伤害自己,聪明的能落点钱,笨的人财两空,不明白为什么还高叫:“我是‘二奶’,我正确,我可怜!”这又何必呢?既然大奶“二奶”都是女人,女人何苦为难女人?“二奶”们你们真的没有男人要了吗?何必要把别人的老公占为己有呢?
网友2: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说女人们都自尊自爱,哪有男人能用钱“包二奶”呢?“包二奶”既然是“包”,必定是用钱“包”而不是用情“包”,否则就该称为婚外恋而不是“包二奶”,鄙视所有甘为“二奶”的女人和所有“包二奶”的男人!
网友3:“二奶”是不道德行为,或者道德有瑕疵,在这种不道德的行为的基础上,从一个无辜女性的爱人身上得到的利益可以维护吗?
网友4:如果“二奶”的权利得到了维护,那是对合法婚姻的一种挑衅,合法的婚姻也就失去了意义,“二奶”本人就应很清楚她本身的地位既是不道德的也是不合法的,又有什么权可以维呢?
反方
男人忠贞不渝 多少女人也抢不走
网友1:谁生下来也不想当“二奶”,站着说话不腰痛,当一个人真正没办法的时候,不要说当“二奶”,比其更厉害的事也做得出来。有本事自己看好自己的老公;还有男人,有本事管好自己就行了。
网友2:做情人的女人都是坏人吗?做妻子的就一定是好人吗?不要怨恨别人破坏了你的家庭,如果你能让那个男人忠贞不渝地爱你,来多少个愿意做情人的女人都抢不走他,如果他觉得你不是他要的那种女人的时候,不用别人找他,自己就会开溜的。
比人类低级的动物都有动物协会替它们说话,做律师的,为弱者打抱不平有什么不对?
网友3:同情部分“二奶”,而不是赞同“二奶”就是对的。就算你是杀人犯,一样有上诉的权利,这就是人权。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康正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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