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黄河是中国北方唯一横贯东西的巨川大河,虽然水量只有长江的十七分之一,但却是我国北方最大的供水水源。宝贵的黄河水在各省区市间是怎样分配的呢?
据黄河水利委员会水量调度局局长安新代介绍,黄河是中国大江大河中第一个进行流域初始水权分配的河流。 早在1987年,国务院就批准了《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该方案采用的黄河天然径流量为580亿立方米,将其中370亿立方米的黄河可供水量分配给流域内9省区及相邻缺水的河北省、天津市,分配河道内输沙等生态用水为210亿立方米。
在各个省区市,分配可用水量最多的是山东省,每年70亿立方米;内蒙古以58.6亿立方米居第二,最少的是四川省,仅0.4亿立方米。其他沿黄省区的分配水量为:青海14.1亿立方米、甘肃30.4亿立方米、宁夏40亿立方米、山西43.1亿立方米、陕西38亿立方米、河南55.4亿立方米。黄河流域外的天津和河北共分得20亿立方米可用水量。
为了管理好、用好黄河水,1999年,国务院授权黄河水利委员会统一调度黄河水量,黄委会依照各省区市用水权,每年按“丰增枯减”原则对用水统一分配。
今年8月1日,国务院《黄河水量统一调度条例》正式实施,从而确定了黄河水量分配方案的法律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