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 李伟) 蓝田县普化镇普化农村信用合作社代办站的信贷员贺某,在被辞退后仍继续以信用社的名义从事信贷业务。直到信用社发现问题向警方报案,警方到村里调查时,许多人才知道此事,而这时贺某已失踪一个星期。
被辞后仍在吸收存款
记者在普化信用社马楼分社了解到,贺某曾是他们分社下属一代办站的信贷员,这个代办站由贺某一人管理,负责信用社在附近三个村十个小组的信贷业务。今年六月底,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清理农村信用社代办站、邮政储蓄代办机构的通知》,普化信用社已取消了贺某所在的代办站,贺某也被辞退。
但村民手上的票据证明,7月份贺某仍在收取存款,开出的已不是正规的支票,上面没有信用社的公章,只有他私人的印章和签字。
吸收存款给人打白条
除了私收存款外,贺某还用其他方式套取村民手中的钱。记者看到,7月份的时候贺某收到村民赵某的9000元存款,开的只是一个类似于私人协议的“委托书”。据村民讲,贺某还以各种理由把村民手中的支票借走,再给村民打一个欠条,案发后拿这种欠条的人也不少。
10月23日上午,普化信用社除了派人核对村民手中的单据,还组成调查组到马楼分社进行账目调查。信用社主任雷新平表示,调查清楚后该兑现的一定会及时兑现。
据了解,从村里到镇上的银行要跑四五公里路,子女在外务工的家庭,老人腿脚不好,存在贺某这里就为图个方便。现在贺某跑了大家都很担心,收入本来就不多,“这些钱都是一分一分攒了好多年攒下的”。但也有一些人在调查组调查时不愿透露自己的存款数额,认为只要有单据(贺某打的白条)就不怕。
涉案金额仍在统计
目前蓝田警方已开始调查此事,办案人员称具体的涉案金额还在进一步统计,但知情者透露“数目不小”。
采访中村民对此事还提出了一些质疑,刘某家住在元君庙村,2005年在贺某处存了2万多元。他的凭据是一张支票,上面有贺某的私章和信用社的公章,信用社的人来核实后,认为该凭证有效,但存款已被贺某卷走,必须等找到贺某才能兑现。刘某不明白2005年的存款怎么还在贺某手中,为何马楼分社在辞退贺某前没有和他结清账目。
另外,信用社表示他们在6月底该代办站取消时就已及时贴出了公告,但许多村民称他们是在警方来调查时才知道此事,双方各执一词。昨日,记者在马楼分社和普化信用社的大门上看到了两份关于取消代办站的通知,后缀的日期是2006年9月1日。
就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普化信用社主任雷新平,他表示案件正在调查,这些问题不便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