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因安全措施不到位,一名包工头带领工人建房时导致5死2伤的惨剧。事后,法院判决这名包工头向受害人家属赔偿28万元,他却一分钱也不出。近日,法院将他司法拘留并查封了他的楼房。
2004年5月,如皋人朱某与建筑包工头陈某订立了建房合同,而施工中用的楼板由朱某向夏某购买。 楼房盖至三层西山墙后,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当年7月30日,包工头陈某及其雇佣的丁某等人在一楼躲雨,三层西山墙被大风刮倒,二层楼板被砸裂后又砸至一层楼板,躲雨的丁某等5人被当场砸死,包工头陈某也受伤。
丁某等人死后,其家属先后向法院起诉房主朱某、包工头陈某以及生产楼板的夏某。2005年7月,如皋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判决陈某赔偿5.9万余元,夏某赔偿3.5万余元,朱某赔偿2.3万余元。此后,夏某、朱某均进行了赔偿,而包工头陈某对多个案件共28万元的赔偿款分文不付,法院于今年7月对陈某采取了司法拘留。
前天,如皋法院的司法警察到陈某家中采取搜查措施,在未能搜查出执行款的情况下,对陈某的楼房进行了查封。司法警察表示,将用足所有的强制措施,促使陈某早日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