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三层原来规划建设大中型商场,为何现在变成大酒店?《公众意见征询表》为何存在虚假情况?公示贴出后,业主在有效期内明确表示不同意,为何投诉却没有回复?前天晚上,河西阳光锦绣阁小区几十位业主将记者团团围住,抛出一个个“重磅”问题。 几天前在鼓楼区法院,60名业主曾将同样的问题抛给鼓楼区环保局,要求对方撤销在江东北路298号阳光锦绣阁一、二楼开设酒店的行政审批。
开酒店公示后业主纷纷反对
2005年4月15日,阳光锦绣阁小区楼道墙面上的一则公示让业主柳先生大吃一惊:一、二层将开设大酒店。这个消息迅速在业主间传播开来。
“阳光锦绣阁属于商住综合楼。”业主柳先生说,本来1-3层是要建大中型商场的。记者看到,《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确实载明:位于鼓楼区中保村(江东北路298号)的建设项目阳光锦绣阁1-3层为大中型商场,4-21层为一般住宅。在柳先生购房买卖契约的补充协议上同样写着:“裙楼不做餐饮”。
柳先生认为,楼下开酒店难免会对住户造成安全、卫生等各方面的影响。随后,业主纷纷签名反对。本以为此事就此了结,不想2006年6月,阳光锦绣阁一二楼突然大规模动工装修,通过物管业主们得知:一二楼仍将开饭店。
投诉反映多次环保局不作为?
业主们表示,饭店突然动工他们并不知情,也没有见到小区内任何相关告示。2006年6月,业主们再次签名反对,并将相关材料递交环保局。“其实在2005年4月告示贴出后,我们就曾将签名投诉材料寄至鼓楼区环保局,可惜石沉大海。”业主陈先生说,再次提交反对材料的过程中,他们才得知,2006年3月17日,鼓楼区环保局已审批同意在江东北路298号开设酒店。
对此,鼓楼区环保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至2006年3月17日审批截止,他们并未收到任何书面投诉,只是在今年6月才接到相关投诉。
业主和环保局各执一词,互不相让。10月18日,60位业主联名将鼓楼区环保局告上了法院。
公众意见造假?双方各执一词
法庭上,业主委托律师李斌向鼓楼区环保局提出7点质疑,其中包括无视选址不符合要求、审批同意在该位置建设餐饮行业;环保局2005年7月2日收到第三人的行政许可申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但2006年3月10日才作出受理通知书,审批违反了法定程序……
据了解,准备开酒店的公司在申请行政许可时应公示,并向该楼层住户发放《公众意见征询表》,环保局则对公众参与意见进行核实。庭审中,业主提出,环保局提供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共计40份,其中存在虚假情况的10份,无核实记录的4份,其余还有调查对象无法确认的情况。柳先生住在20楼,他当庭站了出来:“你们表上的住户名姓潘,我明明姓柳,你们环保局核实了吗?”
鼓楼区环保局在庭上坚称自己对该建设项目的审批完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昨天,该局叶女士解释称,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究竟公众意见是否存在造假,没有判决之前谁都不能轻易下结论。但此次公众参与主要是针对1-4、19-21层最为靠近餐饮的业主,环保局并未给予中间楼层住户的公众参与加以认定。咨询表也是一家家投放的,环保局工作人员也通过电话进行了核实,只因有些住户没有入住,核实起来有些困难。
业主四处奔波大酒店已开张
就在业主们还在为与鼓楼区环保局的官司四处呐喊时,这个引起争议的大酒店却已顺利开张。“最担心的事情还是成了事实。”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业主语气中不无遗憾。虽然如此,业主们仍对打赢这场官司持乐观态度:“我们业主心都很齐,就是为了维护整个家园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