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苏凌用10个月打造出来的强检平台。 苏凌的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认可。(图为苏凌与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尚宇合影)在老百姓的心目中,苏凌是一个和善的、有风度的检察长。
速度
苏凌的速度,带动了干警们跑着干工作。
在去河南的火车上,我读到嵇康《家诫》中的这样一段话时,不禁苦笑了起来:不须离楼,强劝人酒,不饮自已;若人来劝己,辄当为持之,勿稍逆也。大意是:不要纠缠不放,极力劝人饮酒,不喝就罢了;如果别人来劝自己,就应当为他端起杯来,不要稍有违逆。
看来嵇康是个痛快人,又有好酒量,所以别人劝他喝几杯他就喝几杯。可惜我不是。我只是在心里暗暗期盼,那位即将接受我采访的淮阳县检察院检察长苏凌,能让我少喝一点就好了。没想到,这次我是完全多虑了,苏凌简直让我喜出望外:在两天多时间里,我只喝了不到一瓶啤酒,还都不是他劝的。
苏凌是个视速度为生命的人,纠缠不放地劝人喝酒,大概也是他所深深厌恶的吧?早上一起吃自助餐,我的一碗粥才喝到一半,他已经在吃饭后水果了。和他下乡,没见他怎么用力迈步,就已经“飘”到前面去了,让我好生羡慕他这身高一米八五、腰围二尺六的身材。鹤比鸡优雅,据说就是因为腿比较长。
生活中的速度,可能是天赋异秉,而工作上的速度,则无疑来自内心的力量。
2004年3月,苏凌异地交流到淮阳任检察长,从接到任命的那一刻起,他感到肩上的担子沉重了许多,因为淮阳县检察院称得上是个“老牌”先进检察院,特别是拥有“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的“金字招牌”。如何保持荣誉?如何创新发展?他苦苦思索。这一天,办公室小刘送来一份工作简报,上面的油墨颜色深浅不一,他不由得皱了皱眉,小刘赶紧解释说油印机又出毛病了。来到打字室,他看到打字员小张满手油渍,正为印不出的大摞文件发愁。看看用了十余年、样式陈旧的油印机,再环顾占地面积仅为2亩多、近110名干警局促地挤在一起的旧办公大楼,想想六七名检察官凑合在一间窄小的房间里审阅卷宗、询问证人、起草文书,极不方便,还互相干扰,而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20多年。这对一个国家级贫困县来说也算不了什么,但办公办案条件跟不上,靠什么强检?苏凌一连思索了几天,然后在院党委会上,他正式提出:要修建高规格的办公大楼。当时大伙都惊呆了。县里财政特别紧张,干部工资只能发放80%,连正常的办公经费都无法保障,哪还有钱修建楼房呢?他果断提出:想事、谋事、干成事,绝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就这样,建设检察综合技术楼作为他上任后的第一个决议被写进了党委议事日程。
于是,苏凌开始了上上下下地四处斡旋。有人说,那段日子,苏凌忙得像一股停不下来的旋风。10个月后,5800平方米的6层办公大楼终于拔地而起!与此同时,4幢160套家属楼一字排开!2005年7月11日,全院同志搬入新办公大楼上班!
放眼处,绿草如茵,花木掩映。办公区里,新桌、新椅、新电脑、档案室、图书阅览室、法警工作区、检务公开大屏幕显示屏、讯问监控系统、计算机局域网、多媒体示证厅、红外线跟踪录音录像会议系统、电子显示墙软硬设备一应俱全……办公自动化、办案现代化正在这里逐步实现。干警们哪个不知道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幸福!他们坐在整洁舒适的办公室里,住进温馨舒适的小家,心里甭提多美了,连上下班的路上也是哼着小曲,步履飞快。当年的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中,全院16个科室的工作全部跨入全市检察系统先进单位行列,夺取了14个第一名,荣获“满堂红”。这一年,苏凌称这是他人生中最累的一年,但也是最幸福的一年,他说感受到了自己付出后大家回馈的幸福感。
2005年,淮阳县检察院迎来了历史最好成绩。在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中,16个科室工作均夺取了第一名的喜人成绩,2项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扬,6项工作获全省先进,被最高检表彰为“全国先进检察院”,荣立“集体一等功”,他也被荣记个人一等功。
苏凌的速度,带动了干警们跑着干工作。
深度
案子结束了,但苏凌的思考没有结束。
苏凌的履历非常简单:1991年大学毕业后,历任周口师专总务处秘书,周口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处长,项城市检察院检察长,现任淮阳县检察院检察长。无论在哪个岗位上,他都干得很出色,“鬼点子”一个接一个。
担任公诉处处长时,他首创的“检察引导侦查”工作机制,在周口试点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推广;由其参与发起的“职业公诉人制度”,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认可,在河南省检察系统推广试行;他创立实施的“阳光公诉工程”被河南电视台《中原焦点》等媒体作了深入报道。
2004年7月,100余名群众到淮阳县检察院控告该县商业局糖酒公司领导班子有严重经济问题,并称如不及时解决,将集体上访。苏凌和风细雨地与来访职工代表坦诚交流后,和他们签订了一份《双向承诺责任书》。承诺书签订后,代表们激动地说:“我们到县里反映好几次了,还没有哪一个机关给我们签合同,保证给一个说法的。请你们放心,在你们处理期间,我们决不多头反映、越级反映。”
之后,该院深挖细查,最终将该公司经理李某以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罪送上法庭。公正的判决出来后,这起上访风波最终得到平息。
通过这一案件的成功息访,苏凌很受启发:“一诺千金”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只要双方在法律的范围内信守诺言,就有可能从整体上控制和化解内外因素,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解决在基层。在此理念的支配下,他逐渐探索并完善了“双向承诺”工作机制。这种机制以切实解决群众涉法上访特别是涉法越级上访为目的,以签订《双向承诺责任书》为载体,规范检察机关、来访人的各自行为和责任。当年,该院受理的17件涉检上访案件全部结案,息诉率达到了100%,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上访案件。这一创新性做法,省、市检察院均给予了高度评价,决定在全省推行。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深受启发,一时间,全市政法系统刮起了“双向承诺风”,吹散了上访百姓心中的阴霾。2004年12月,该院获得“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干警这样评价苏凌:我们的检察长很有智慧。苏凌智慧,因为他好学深思。
这是苏凌任周口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时的事儿。1997年2月24日,太康县一村民李某因恼恨邻居,遂将邻居2岁零6个月的儿子诱到家中,用衣物裹缚后塞入床底。次日凌晨,李某把昏迷中的男孩投入距本村200米远的一眼井内。案发后,李某因怕事情暴露,遂于26日晚,将自己3岁的女儿投入村外一井内溺死。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令人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庭前一直反复忏悔自己罪行的李某大呼冤枉。辩护律师侃侃而谈,他说:“李某把昏迷的男孩从放在自家床下直至投入井中间隔12个小时,当晚7时许,有几个人到李某屋中玩耍,竟没有人发现异常,不合情理。”虽然公诉人当庭指出李某供述前后矛盾之处,法院也作出了李某有罪的判决,然而事隔数月,省高院还是作出了发回重审的裁定。
怎样查证这一情况?几个当时在李某家玩的人早在侦查阶段都已躲了,只能找到李某有病的姑姑。如他们所料,她态度极其冷淡,一问三不知。当时配合苏凌办案的一位检察官告诉我们,他们找李某的姑姑共去了4次,当时天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村里干部给他们买了矿泉水放到车里,又被苏凌硬退了回去。有一次是夜里去的,由于道路崎岖不平,他们开的那辆破吉普车,差点儿掉到沟里。每次他们都捎带着给李某的姑姑买些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她最终同意出庭作证。
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不料,李某的姑姑病逝。辩护律师又提出:“虎毒不食子,李某害死邻家孩子之后又亲手杀死自己的女儿这决不可能,完全违背人之常理。李某作有罪供述,显属精神不正常。”李某趁机装疯卖傻。合议庭内部也发生了严重分歧,一时间李某无罪的说法传得沸沸扬扬。被害男孩的母亲得知后哭天抢地,四处诉冤告状。
苏凌反复思量,认定自己的看法于法有据,于是在几个司法部门召开的联席会议上据理力争,“故意杀人罪没有问题”。他相信自己的判断。
案件再次判决,再次被发回重审。同事们回忆,那段日子里,苏凌每天早出晚归调查取证,人明显瘦了,皮肤晒得黑黝黝的。
第三次开庭,他轻轻地举起了手中两份证据:“公诉人现在向法庭出示新的证据,一份是村妇李某某的证言,她证实被害男孩失踪第二天,被告人的女儿告诉她说她家床下放着一个男孩,用衣服盖着,露出腿。”一直颇为得意地看着公诉人的李某及其辩护人愣住了,这样关键的证人他是怎么找到的?这个公诉人太难缠了!随之,苏凌高声宣读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精神病鉴定结果,结论证实李某系正常人。瞬间,庭上,掌声、被害人家人激动的哭声响成了一片。李某崩溃了,痛哭流涕地作了有罪供述。庭审结束,李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李某当庭表示服判,不再上诉。
案子结束了,但苏凌的思考没有结束。
受此案件启发,他和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樊崇义教授合著了厚厚的一大本《刑事证据法理论与实务》。
从此以后,苏凌渐渐地成为了一个法律“学人”:2002年5月,在全国检察引导(指导)侦查学术研讨会上,他的《检察一体化与检察指导侦查机制比较研究》书面发言获年度河南省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2004年,《中国检察》第七卷出版了他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共同承担的全国检察改革理论研究十大课题之一《诉讼制度改革研究》;2005年7月,由他担任副主编的《中国当代法学名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首发式。
2003年,苏凌被河南省检察院确定为“全省检察系统首批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风度
在苏凌的笑里,我却看出了一丝忧郁。
苏凌笑起来时,会露出一个酒窝,很好看。一个风华正茂的人,又精力充沛,富于才干,本来就极具美学价值,连神仙都会羡慕的。但是,在苏凌的笑里,我却看出了一丝忧郁。苏凌说,2004年父亲的去世,带走了他一半的快乐。而我通过采访,则发现了苏凌的“速度”和“深度”的背后,是艰辛的付出。不错,5800平方米的办公大楼10个月就盖起来了,但有谁知道,在这10个月里,苏凌付出了多少心血!据苏凌亲口告诉我,光工地他就跑了不下100次。至于怎样跑国债基金,怎样争取领导的支持,怎样协调方方面面的关系,更是劳心劳力,一言难尽。不错,苏凌法律功底深厚,检察业务精熟,干起工作来得心应手,但是,他是怎样每逢节假日就把自己关在办公室,关掉手机,埋头苦读,是很多人都想不到的吧?所以苏凌笑着告诉我:“也许我确实有点另类。”
但是,这样的“另类”老百姓是喜欢的。淮阳县检察院控告申诉科保存着一份特殊的书面答复通知书,内容是这样的:
王兵:
对10月28日您到我院所反映的问题,经苏凌检察长批示后,我院由控申和监察两个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已作了调查处理,现向您反馈如下。
……
王兵,您反映的问题对我院的教训是深刻的,尽管是首例,但暴露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院将以此为诫,开展一次“案件回头看”活动,对类似问题,坚决处理到位,决不姑息。请相信,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不但能够正视自己的问题,并有勇气、有能力彻底改正。
欢迎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谢谢。
经了解,这已是10年前,县棉花厂职工王兵与检察院结的旧怨了。1995年6月23日,一个令王兵刻骨铭心的黑色日子。棉花厂两名保安人员将王兵用绳子捆着关在屋里长达七八个小时,一阵棍棒交加、拳打脚踢,造成其肋骨、腰椎骨折。该院原法纪科对此案立案侦查后,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了取保候审处理,王兵仅领到棉花厂赔偿款3510元。王兵悲愤交加,他恨自己没有能力惩罚凶手,他恨这个社会没有公平可言!10年来,他抱着“我一定要讨个说法”的念头,不停地找该院原法纪科及县、市有关部门反映,但由于犯罪嫌疑人取保后在逃难以抓获,原法纪科更名,人员调整,此案一直未得到处理。去年10月28日,他再次来到检察院大哭了一场,声称要继续告下去。苏凌接待了他,明确告诉他:“坚决查明事实,如果是检察院的错,绝不顾及面子,一定给你一个交代。”王兵吃惊地睁大了泪眼,10年了,他听惯了太多“这事不好办,没法办”的说辞,经历了太多的希望到失望,再从失望到希望。他说,恍如做梦一样,十分钟内,该院控申科与他签订了《双向承诺责任书》。当天,控申、监察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着手调查。11天后,检察院专人送来书面答复通知书。
苏凌说起这起案件非常感慨,他说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耗竭生命的诉讼。针对此案,他专门召开了全体干警会,会上,他动情地说:“人的生命是由时间组成的,你可以活80岁,也就意味着你拥有80年的时间。可是你一旦官司缠身,虽然不在牢狱之中,但身心颠簸,官司不结,永无宁日,跟判了十年徒刑没有多大差别。人生有涯,谁有多少十年可资消耗呢?十年,人可以从无知蒙童变成大学生,可以为社会创造许多财富,荒僻渔村可矗起一座现代化城市,而花费十年赢了或输了一场官司,除了人变瘦、脸变皱、头添灰丝、心添伤痕之外,又能得到什么呢?”
去年12月份,临近年关,最高检携同河南省检察院控申处的同志回访了这起案件,对此案的成功息诉给予了赞扬,对该院自我揭短,勇于纠错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这是苏凌的风度,更是新时代检察官的风度。
(靳登高、张艳华对此文有贡献)
关于我们 社长致辞 联系我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西路5号 邮编:100040
中国检察日报社 web@jcrb.com.cn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Copycenter 2001-2006,allcentersreserved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