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南充5名10岁左右的学生娃到嘉陵江边戏水,不幸跌入沙坑溺水身亡。6月12日,其中两名溺水儿童的父母将在此段江边采沙作业的沙石老板告上法院,分别索赔19万元。昨日,法院开庭审理此审。
2005年6月19日下午,南充城北小学5年级学生洋洋、石油南路小学5年级学生欧欧和3名小伙伴,谎称学校补课,骗过家长,相约到嘉陵江马家滩下段靠顺庆区的河滩处戏水,不幸坠入距江边1米处一大坑,溺水身亡。 事隔一年,因得到法律援助,死者洋洋、欧欧的父母分别将沙石老板告上法庭,索赔丧葬费7910元、死亡赔偿金16772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共计195630元。
昨日,顺庆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夺命沙坑”是天然形成的,还是人为造成的?成了本案争议的焦点。
原告的辩护律师戴斌称,出事河段因水流平缓,浅滩较多,成了众多游泳戏水者的好去处。沙石老板肖某在此采沙作业,在离江边1米处开挖了一个直径约12米、水深四五米的锥形大坑。他明知有人游泳,而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和采取防范措施,人为造成5名学生掉入坑内淹死。戴斌说,肖某在2005年4月与南充市嘉陵江航道管理处签订了一份《嘉陵江马家滩航道整治(清障)协议》,该协议明确肖某的职责只是为确保航道畅通清障的。根据协议内容,肖某无权在江边挖坑采沙,他的违规行为造成了溺水事件的发生。
肖某辩称,这个坑是多年自然形成的,而不是自己采沙船作业形成的。由于证人没有到场,庭审很快结束。法院宣布择日再审。 吴奉天记者李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