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事审判工作会议在沪召开
本报讯(通讯员高远记者徐亢美)昨天,我国海事法院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全国海事审判工作会议在沪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和万鄂湘在会上分别作了讲话和工作报告。曹建明在讲话中指出,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海事审判体系。
22年来,我国的海事审判通过审理大量的海事海商案件,在国际社会树立了良好形象,为经贸和航运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曹建明强调,海事法院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他指出,要加强对海洋环境和通海水域环境的保护,依法审理好海洋环境污染案件和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环境污染案件;要加强涉外海事海商案件的审理,坚持平等、中立、公开、高效、权威等司法原则,统一裁判尺度,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海事审判的国际公信力和权威性。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出席会议并致辞,全国各海事法院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