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本报10月19日披露了重庆彭水诗案,重庆公务员秦中飞因编写短信针砭时弊被刑拘。该案很快有了让人振奋的新进展:10月24日,彭水县公安局撤消秦中飞涉嫌诽谤案,承认此案属于错案,并且对给秦中飞造成的伤害表示道歉。 10月25日下午,秦中飞从检察院拿到2125.7元的国家赔偿金。
这个消息让人痛快。与之前滥用公权的骄横形象迥然相异,彭水县公安局检察院忽然之间懂得了文明行事:承认错案、表达歉意、主动给出赔偿。
原来彭水县确实没有独自停留在古代,原来彭水的执法人们清楚地了解今天的法律!这一转变发生得如此迅速如此彻底,几乎让人感到意外。
作为首先报道本案的媒体,本报一直积极以舆论的力量关注此案。但是,与媒体监督的力量相比,真正在此案中发挥决定性力量的,是媒体所坚持的立场,从法律精神到宪法保障下的个人的权益和尊严。正是这些立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让彭水县的执法人员从善如流地接受了媒体的意见。而这种接受和改变,充分说明:中国已逾百年的现代化进程不可逆转,彭水怎么可能孤立地停留在不知魏晋的古代!
这一个案虽然涉及范围非常有限,但是它甚至可以让人怀抱一种真正的乐观:即使在那些信息相对闭塞的地方,即使人们表面上仍然习惯于以旧观念思考行事,也不能阻挡进步观念广泛传播深入人心的趋势。人们已经准备好了,而现代社会的文明法则就在手边。
事件的转变之所以让人略感惊异,就是因为,很多人之前没有勇气保持这样的乐观。因为现实生活中,确实总有些现象让人失望。日久天长便形成一种惯性,让人感到:理念是一回事,现实是另外一回事;思想是一回事,行为是另外一回事。彭水诗案今天的进展证明,县城里的那些执法人,理解法律的精神,也明白个人的权益和尊严。但是他们之前的行为又清楚地表明,他们并未使用法律理念来指导工作,他们有意无意地,只是在按照县城里那套不成文的潜规则行事。如果未曾发生此案,在其他更多日常性的工作中,不够“进步”的潜规则很有可能是更实际的行为准则。在某种思维定势中,没有人能够大胆地相信,其实这些人一转身,就可以变成文明的警察和讲道理的检察官。
彭水诗案在两个不同的层面上反映了中国的社会现状:一方面是被认为应该遵循的社会准则,它以法律条文的方式高高在上,又以思想文化的方式潜入人心;另一方面则是,在社会上每天都发生的行为事实,还有其背后长期运行的潜规则。通常,我们感觉到这个社会的“应然”与“是然”之间,有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这条鸿沟让人绝望。以这样一种模糊而潜在的悲观情绪为背景,彭水诗案以一个具体的案例提供了一个小小的惊喜。它证实了,文明理念的传播已经相当成熟,而且“应然”转变为“是然”并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回头再看彭水诗案前后简短的过程,不过是这样两种外部力量造成了事件的转折:辩护律师的坚持,媒体的披露与批评。没有强词夺理的争论,没有你进我退的迂回,只要一点点压力,彭水县的执法者们抬脚就跨越了那条想象中不可逾越的鸿沟。他们完全可以像法律所期待的那样:执法。
如果我们真的可以确信,社会成员在思想层面已经能够理解并认同现代政治文明,那么我们就可以确信,时间站在进步的立场上,这个社会早晚都会变成它应该是的那个样子。这不仅是一个乐观的想法,它几乎是一个信念,让人倍感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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