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一起出口产品遭遇欧盟退货引发的思考
今年9月,我省首次发生一起输出欧盟市场玻璃器皿因不符合食品卫生指标要求遭到欧盟官方通报,并被退货,给企业造成不小损失。据调查,该批商品为玻璃水杯,属于与食品接触器皿,退货原因系其中与食品接触的部分材料,经国外有关食品安全机构检测,铅、镉迁移量超标。
其实,早在今年5月份,为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陕西检验检疫局就对全省各外贸企业发出警示:因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我国出口的与食品接触器皿、餐厨具等消费品遭欧盟通报数量逐年增多。为提高陕西出口竞争能力,避免贸易纠纷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在贸易合同中应慎重签订条款,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法规标准安排生产、组织货源。据了解,警示发出后,并未引起企业的普遍关注,仅有少部分企业主动到陕西检验检疫局咨询、协调相关事宜。此次欧盟退货事件,再次向我省相关企业敲响了“警钟”,并引发我们的思考。
多数企业不熟悉欧盟检测标准
据悉,此次被欧盟退货的主要原因在于外贸、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采购了较低价格的材料,造成重金属迁移量超标。加上企业加工工艺缺陷,如烧制器皿炉温,一些企业因自身条件所限,不能使有毒有害物质有效挥发。
目前,陕西地区约有几十家生产出口与食品接触器皿、餐厨具等消费品的企业,主要为搪瓷制品和玻璃制品两类。陕西检验检疫局轻纺处副处长李剑告诉记者,出口玻璃器皿中,有些属于与食品接触性器皿,如酒杯等,有些属于非与食品接触性器皿,如蜡台等。虽同属玻璃器皿,但对于与食品接触性器皿,国内外有明确的安全卫生标准和要求。这一点往往被企业在生产、贸易过程中忽视。另外,生产这些产品的企业规模大小不等,参差不齐,且分布广、品种多、产品变化快,有的自身技术力量薄弱,再加上外贸企业业务人员流动性较大,新人多,使不少企业对国外的技术法规和标准缺乏应有的了解。
李剑说,现在许多企业只重视经营,对法规较为漠视,以致其在生产设计开发时更多地把关注点放在了产品使用性能方面,仅考虑产品的外观、款式是否合乎客户要求,忽视了对卫生项目的把关和控制。因此,产品出现问题的风险较高,欧盟通报的案例中大多数属于这类企业生产的产品。
加强对非法检商品的监管
在我省企业出口玻璃水杯遭遇退货的背后,充分暴露出我省乃至全国部分相关企业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器具的卫生安全意识的淡漠。
记者从陕西检验检疫局了解到,近两年我国出口的与食品接触材料及器具被欧盟通报的商品,大多数属于《检验检疫法检目录》外的商品。而非法检商品,海关无须查验商品的检验检疫证书即可放行,这使得一些出口企业对商品的卫生安全因素掉以轻心,从而使一些有安全卫生隐患的商品屡屡走出国门,不仅影响了国家形象,还给企业带来了损失。
一般来说,对《检验检疫法检目录》外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机构是根据商品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但因非法检商品的种类繁多,因此对其监管往往是根据得到不合格信息反馈后才采取相应措施,以致监管工作难以做到事前预防。这就要求外贸企业一定要重视非法检商品的安全与卫生,全面了解和掌握国外对商品安全卫生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达标的商品绝不出口。同时,企业还应积极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做好监管,杜绝问题的发生。
目前,国家质检总局正在积极拟定相关措施,建立完善食品接触材料技术标准,同时加大了对非法检进出口与食品接触材料及器具的抽查力度,并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力求从源头上解决市场混乱、执法不规范、国内外标准不一致等问题。
严把检验关口避免企业损失
据悉,欧盟将于2006年11月对我国出口与食品接触性材料及器具的官方安全控制体系进行评估。为避免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陕西检验检疫局要求我省各相关企业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对于出口与食品接触性材料及器具的企业,在发货前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必要时,可将产品送检验检疫部门进行检测,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与此同时,陕西检验检疫局再次提醒我省各外贸生产企业,一定要加强食品安全卫生意识,从源头上把关,选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原材料进行生产。如搪瓷制品、玻璃制品的花纸等,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外贸、出口生产企业要积极收集国外的有关技术性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一定要按照输入国的标准组织生产,避免因不符合标准而造成退货,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有关专家提醒,在与外商签订合同时,应尽量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卫生指标要求,如果没有卫生指标,也应按照进口国的卫生标准及要求生产。因为卫生指标是由进口国官方负责检测的,合格后客户才能提货,并不是客户满意就万事无忧。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建立检测实验室,加强自身把关,或将出口产品送往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相关检测。此外,企业若一旦遇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及时向检验检疫部门反馈,以便检验检疫部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编 后
据了解,我国与食品接触的器皿、餐厨具等消费品年出口量近80亿美元,但因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近两年来遭遇退货的现象呈逐年上升之势。其主要原因是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等,已影响到我国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
为避免贸易纠纷给企业造成损失,维护我国出口商品在国际上的信誉,相关机构要加强监管,相关企业要自我规范。一方面强化出口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在签订贸易合同时要明晰相关安全卫生项目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法规标准组织生产;另一方面检验检疫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检验把关,更好地服务、帮助出口企业应对国外绿色壁垒,同时防止有害人体健康和污染环境的产品流入我国,做到防患于未然。
(本报记者 王向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