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实施供热计量收费试验和抄表试验的小区都应具备:居住建筑应达到或超过天津地区二步节能标准(二步节能是现阶段天津市居民住宅必须达到的建筑节能标准。具体是指现阶段居民住宅的节能标准必须达到比1980年选定的一套标准房节能50%的要求)。 其次是供热系统设计应符合天津市地方标准设计规程的要求,其施工和验收也要满足地方标准要求。最后供热系统要求完善良好,系统具备计量供热功能,热量表经市技术监督检测部门检测合格,试验小区经市供热办批准即可进行。
实施供热计量如何交费?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供热计量收费实行两部制收费,即固定热费和计量热费。固定热价和计量热价实行政府定价。其中,固定热费=固定热价×计费面积;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当年度采暖消耗热量。供热计量用户应在12月31日前,按现行面积采暖费价格标准向供热单位一次性预交热费。待供热结束后,供热单位应在4月30前将用户该采暖期热量表读数及所用热量,以书面形式通知用户,如有疑异,双方可于10日内对该用户进行复核。供热单位应于5月31日前,依据每户结算单与用户结算,实行多退少补。
(马坤) |